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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文件公布:有条件的区县将探索育儿假和产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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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 1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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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波罗的海的船 于 2020-1-2 12:19 编辑

虽然国家已经放开并鼓励生二胎,但现实中,很多夫妻却不愿意生。
其中,婴幼儿无人照护、社会婴幼儿照护服务和设施不健全等因素,是很多夫妻的不愿意生二胎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近日,重庆市公布了一个重磅文件——《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规划:重庆将调动社会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其中包括了很多实质性的创新举措,比如:
全面落实产假政策;为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在新建居住区按标准和规范同步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等等。《意见》提出,重庆将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意见》规划:
到2020年,重庆将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
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产假政策,为此,意见还有明确的要求:
执行重庆市延长产假和护理假的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婴幼儿父母相关待遇,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父母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
为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各区县****要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新建居住区按标准和规范同步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
将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幼班,招收 3 岁以下的婴幼儿;
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
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重磅文件:有条件的区县探索育儿假产休假,新建住区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设施https://mp.weixin.qq.com/s/ABS-Ch704eqC0a-718AM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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