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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我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多方共治、市场导向、依法治理原则,建立健全我市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规章政策体系。到2025年,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一)完善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1.市委、市****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贯彻执行党****、******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各区县党委和****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 2.制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及各区县责任清单,压实全市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市和区县负有生态环保重要职责的部门及国有企业,明确承担生态环保工作的机构和岗位。 (二)明确市级和区县财政支出责任 3.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合理划分生态环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在进一步理顺市级与区县收入划分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统筹考虑地方环境治理的财政需求。 (三)开展目标评价考核 4.着眼我市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突出规划引领,合理设定约束性、预期性目标,纳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污染防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相关专项规划。制定我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科学设置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目标、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促进开展环境治理。 5.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建立健全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制度,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乡镇(街道)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6.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深化落实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市级例行督察,分区域派驻监察,加强重点区域、流域、行业专项督察,强化监督帮扶、严格督察整改。 三、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五)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7.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排污许可证与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联动监管。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推行排污许可与环评的深度融合,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的统一受理、同步办理机制。 (六)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 8.细化各行业、区域、流域产业准入条件,从源头防治污染。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倒逼相结合,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有序组织现有企业关停并转和改造升级。推行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 9.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体系,加强碳市场建设,制定差异化碳排放达峰路径,抓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降碳。 (七)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 10.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健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督办管理体系,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全面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确运行,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 (八)公开环境治理信息 11.规范引导排污企业依法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九)强化社会监督 12.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 13.加强舆论监督,实时公开或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度、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十)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 14.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机制,积极推进能力建设。 15.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区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全市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 (十一)提高公民环保素养 16.规划建设长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开展******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培训,把学院建成******生态文明思想实践创新、展示交流、学习研究、教育培训、宣传推广的示范基地。 17.组织编写生态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材,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及党校(行政院校)培训课程。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全市国民教育体系,全面优化中小学校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教学资源,推动落实大学生生态环境保护教育。 18.开展生态文化理论研究,鼓励市级媒体加大生态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倡导文化艺术界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在“六五”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 19.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五、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十二)完善监管体制 20.巩固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加强市和区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1.细化制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编制统一的执法工作规程,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相结合实施污染源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建立跨省界和市内跨流域、跨区县生态环境联合执法、风险防范机制,健全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严禁环境治理采取“一刀切”措施。 22.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统领作用,促进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形成合力,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将区县分为三类、村分为三档,精细化推进整治。 23.深入落实“河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林业管理长效机制。 24.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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