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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批准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增加化学药品首次药品进口备案职能的申请,同意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化学药品首次药品进口备案职能,即日起,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办理化学药品首次药品进口备案手续。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负责化学药品首次药品进口备案的口岸检验工作。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保障药品进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1眼记者了解到,这就意味着,重庆口岸可以直接进口首次进口的化学药品了。而在以前,这类药只有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批准的口岸才能进口。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原标题:批准!即日起 重庆可直接进口首次进口的化学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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