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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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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 2008年12月01日22:19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向鹤玲)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12月1日成都市交管局以交通肇事罪对金牛区人大代表叶国荣刑事拘留。成都金牛区人大同时决定,同意成都市交警四分局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叶国荣采取强制刑事措施。
酒醉驾驶女婴死亡
11月28日,叶国荣醉酒后驾奥迪撞上一辆轿车后,又撞向一辆正被母亲推着过马路的婴儿车,导致车内女婴命丧车轮。随后,成都市交管局决定以交通肇事罪对叶国荣实施刑事拘留。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由于叶国荣是成都市金牛区人大代表,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要对县级以上人民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必须要报请所属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团许可。因此日前成都交警四分局已将事故责任认定材料和相关调查情况,上报至金牛区人大。
暂停人大代表职务
11月30日,成都市金牛区人大.CW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交警四分局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叶国荣采取强制刑事措施,同时决定暂停其履行人大代表职务的权力。
金牛区人大.CW会主任张文友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根据公检法部门的有关处理情况对叶国荣采取进一步处理,其中不排除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的可能。“从没有见到人大代表发生如此严重的事,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我们也只能表示遗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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