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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6-8-2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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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华西都市报——这餐馆真霸道,菜点少了就撵客</STRONG>
<P> 去过这样的餐馆吗?因为菜点得少,老板娘直接就跟你说:“出去!”您还真别不信,成都就有这么一家。今天的华西都市报报道说,前天中午,成都的刘小姐在两名服务员的“盛情”邀请下,进了一家名叫“翰林食府”的餐馆。落坐之后,刘小姐点了份9块钱的三鲜肉片汤,就把菜单递给了服务员。就在这时候,站在旁边的老板娘一把抢过菜单,直接要求刘小姐“到外面去”,还说,餐馆的最低消费是50元。一场争吵就此发生。刘小姐的遭遇,立刻引起了众多市民的不平。一位市民就说:“这家餐馆的做法太霸道了,相关部门应该管一管。”而工商局的说法是,工商部门的调解范围主要是针对不公平交易,主要包括商家强行消费,欺诈消费者消费等行为。餐馆既不曾强迫刘小姐消费,更不存在欺诈刘小姐消费,而是拒绝刘小姐消费,这个,工商部门无权管理。不过,在律师看来,餐馆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法,消费者可以向餐馆索赔。套用现在流行的说法,这也算是“一份肉片汤引发的一场大讨论”了。为了这9块钱的肉片汤,刘小姐会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还不得而知,不过,我们还是想劝劝那位老板娘,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以后谁还敢进您那餐馆吃饭啊。做生意,目光还得放长远,客人回头才能生意兴隆啊。</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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