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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女子手机号被人在色情交友帖中恶意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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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7 03:14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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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ff0000>家住江北区的周小姐这个假日过得很烦,每天连电话都不敢接听,一切都缘于网上一则“寻找一夜情的猛男”交友帖。</FONT>
<P><FONT color=#ff0000>周的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个人信息,被人以色情服务的名义贴到网上,此后,她的国庆假期再不平静。</FONT></P>
<P><FONT color=#00ff00>周?菖,20岁,美女,征集寻找一夜情的猛男……”昨上午,记者在重庆热线情感交友版块中找到该帖。帖子为一名为“TH41928495”的网友所发,发帖时间为10月2日11∶29∶52。除称“寻找猛男”外,更将周的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等悉数公布。</FONT></P>
<P><FONT color=#00ff00>  周的家人告诉记者,自3日起,周就开始不断接到骚扰电话,以致于“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都不好”,不愿接听电话。而所有致电者均称从网上得到周的联系方式。</FONT></P>
<P><FONT color=#00ff00>  “这是有人在恶意污蔑诽谤”。据称,4日,周小姐即向****机关报了案,并联系上重庆热线工作人员要求删除此帖。</FONT></P>
<P><FONT color=#00ff00>  “发帖的人应该受到法律处罚,网站也该承担侵权责任”。周的家人表示,目前,当事人正考虑追究网站的侵权责任。</FONT></P>
<P><FONT color=#00ff00>  昨中午,重庆热线网管删除了该则交友帖。</FONT></P>
<P><FONT color=#00ff00>  针对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网络侵权一事,本报律师团成员、继维律师事务所邓继为律师认为:发帖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然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遭到侵权必须获知侵权人的基本情况才能进行民事诉讼。从周小姐遇到的情况来看,要想知道帖子是谁发的困难较大,因此,直接起诉侵权人的可能性不大。不过,邓律师建议,受害者除了向网站要求删除该帖,向****机关报案外,还可以就民事部分对网站的侵权行为提起控诉,要求网站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等。网站遭到起诉后,可以追究发帖者的责任。</FONT></P><!--NEWSZW_HZH_BE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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