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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生高考有优惠 应届毕业生3月5日起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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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4:10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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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教委发布消息,重庆市属高校今年仍将招收特长生,录取时可享受优惠。今年可申报特长生的包括6类高中应届毕业生,3月5日起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申报表》报名。

  今年市属普通高校中具备招收特长生资格的院校共有12所,包括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外语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科技学院以及长江师范学院,招收篮球、声乐等14个大类项目。

  针对这部分考生,我市将举行选拔测试。

  根据规定,全市特长生招生规模总量控制在市属高校在渝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0.5%以内。6月25日前,招生高校应将测试认定合格名单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结束,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志愿填报前,市教育考试院将在重庆招考信息网上公布各科成绩分数。针对高考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符合条件者应与相关高校联系,得到高校的认可后再填报该高校志愿。

  此外,今年特长生报市属高校,也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部分特长生可在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提高一个批次投档,但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这6类毕业生可申报特长生

  1.高中阶段参加以下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者:

  (1)参加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科技发明、科技实践活动和科技论文全国一、二等奖;

  (2)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含提名奖);

  (3)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国际金、银奖和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4)全国创新与实践活动大赛程序设计、机器人比赛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5)全国青少年电脑活动全国一等奖获得者;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如果是数人共同作出的发明,仅第一发明人有申请资格);

  (7)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个人项目三等(含)以上奖项获得者。

  2.高中阶段参加市教委、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8个项目和参加市运会在田径、游泳等量化项目中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认定者(集体项目仅主力队员有申请资格);

  3.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4.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快乐阳光”重庆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艺术表演类高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5.高中阶段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了专著者;

  6.高考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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