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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卫城镇这样的投资环境换成你敢来投资吗?
首先我本人(曾广春,男,重庆人)对以下所叙述的所有事情保证绝无半点虚假,如有任何虚假之处愿付任何法律责任。也请各位有良知的版主们高抬贵手,不要删了我的帖子,我是实在没办法了才在网上把我的痛苦经历发布出来请大家点评,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谅解!
2009年1月6日贵州欣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源公司】取得了清镇市卫城镇迎燕村老寨子组铝铁矿点的探矿权证。
2009年8月17日欣源公司与当地村民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签订【合作协议】,

这是欣源矿业与邓书权等人签的合作协议
签订后他们没钱投资经朋友宋兴照介绍我于2009年 9月4日与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开采卫城镇迎燕村老寨子组铝铁矿山,双方开采之前,征拨土地的费用我承担。

我与邓书权等人签订的合伙协议

邓书权2009年收到我的投资款
但我进场开采后得知,该矿山只有探矿权,没有采矿权证。
鉴于此,我要求撤资,但他们没钱退,我于2009年11月19日将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以及欣源公司起诉到清镇市人民法院,后经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2009】清民二初字第49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1.我与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于2009年9月4日签订的【合伙协议】无效;2.我自愿于2009年11月30日前补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各人民币10000.00元,并另行支付投资款人民币100000.00元给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3.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与欣源公司2009年8月17日签订的卫城镇迎燕村老寨子组铝铁矿点【合作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概括转让给我(【包括邓书权于2009年8月17日与欣源公司签【合作协议】后与当地村民签订的【土地租用协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转让前后的债权债务由我享有和负担。

清镇法院的调解书

邓书权,任学军130000的收条
)法院调解书生效后,我已按照法院调解书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邓书权与当地村民签订的《土地租用协议》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土地租用协议】及对村民支付款收据原件在我手中持有予以佐证】。


这是部分村民与邓书权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但令人气愤的是,邓书权竟然置国家法律不顾,与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二矿四号采场承包人廖均军签订【合作协议】,而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二矿四号采场承包人廖均军在明知该土地使用权属于我的情况下,(在2012年2月底一位姓廖的给我打电话(13312276666),他说和我合作老寨子矿山,我也不认识他,我说可以但要合法(当时我在重庆).他说与二矿有合作协议,我说那你把二矿合作协议和矿区地形图拿来了给我打电话.他说可以。2012年4月第二次廖均军给我打电话(13984336665)说矿山已是他的了,在国土zf安监都已办手续,他是合法的,要开始挖矿了。为求不正当利益,廖均军已明知是我的矿仍然与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宋兴照合谋采取极为卑劣的欺骗手段骗取了卫城镇迎燕村老寨子组村民部份留存的【土地租用协议】(给我照看工地的员工给我打电话讲邓书权把他的租地协议骗取了,讲是办手续,问我知不知道,我不知道,并说那是法院判给我的,我也没在意。过后我给邓书权打过电话,叫他不能做那样的事,是犯法的,他在电话里说我混蛮不讲理。我同时也给任祥军打电话劝他不要这样做,他也不听劝阻)但另一部份是邓书权他们与廖均军合谋私自伪造的土地租用协议。另外廖均军利用某些ld关系骗取村委会蒋支书的签字签章(蒋支书给我说第一次廖均军拿着土地租用协议找他盖章他没同意,第二次是上面的ld给他打电话,廖均军才又去找他签字,盖章。)之后廖均军以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的名义,以合法的程序,骗取得签字盖章,再到清镇市国土局办的2012年4月29日临时用地批复,将我依法享有的卫城镇迎燕村老寨子组铝铁矿点的地使用权作为中铝公司临时堆场使用,而清镇市国土资源局未尽谨慎审查之义务,于2012年4月29日下发清国土资用复【2012】5号文件,同意中铝公司的申报请求。

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临时堆场批复
该批复下达后,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宋兴照,廖均军不仅强占我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以及我的数百万元形的固定资产,而且进行了非法猖狂的采矿行为(大约是2011年8月,一名叫陈贵华的给我打电话说有人与我合作老寨子,我答应了.当时我在重庆.同年陈贵华二次给我打电话,讲有人要黑吃我的矿山,当时我没在意,我想那里是2009年经过清镇市人民法院判给我的,不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可事实确实事情真的发生了,这让我后悔不已,恨我这人太心实,太相信人了)。事后我多次实名向多个相关部门举报,都没能得到制止,在此我再次请求清镇市国土资源局撤销2012年4月29日签发的5号文件临时用地批复,因为他们是合谋骗取的批复。我在2012年5月请贵州5台松哥梅姐帮帮帮,梅姐亲自带队到现场,在采访过程中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也证实了邓书权,廖均军等人是合谋骗取的批复,并且在电视上播放了,但这些对邓书权,廖均军等人非法采矿的行为没有一点影响
我从5月初就开始请求国土局解决撤销4月29日临时用地批复,终于2012年6月14日彭局长给我打电话讲他们局和我一起到二矿去解决.2012年6月18日,我又去找清镇市国土局解决关于侵占我土地权利,彭局长及用地科经办人石峰另有一位驾驶员我们一起到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二矿的矿部ld和承包人廖均军迎燕村的蒋明亮支书,解决关于我的租用权一事.
到了二矿后,双方都在一起时不知为什么彭局长讲只给我一个星期的期限自行解决事情,超过期限中铝公司恢复生产.(这就是一个国家职能部门的局级干部讲的话?而且彭建局长在国土局还给我讲,今天把问题解决好,当时,我连声感谢局长。无语啊!)二矿ld杨某某当着我们在场人讲,不是他们二矿的矿区范围,但也不拿出矿区地形图,国土局的彭局长也是分管矿权的,他也知道他们在非法开采燕龙老寨子矿山(也就是我2009年租用全部的土地).看当时彭局长的情形是不可能把事情解决好的,反而纵容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及廖均军他们(这已经是很明显的官商勾结,才致使他们合谋侵权侵占我的合法土地租用使用权的行为得逞).当时见于那种情况我就开车离开二矿矿部,邓书权开着一辆贵AJS721皮卡车横堵在我车前面,不让我们走,我的车后面也被宋兴照和任祥军开的贵AMP757一辆车堵着,当时我们车上的人下车和他们理论,他们仍然不让开,我才报了警,并到新华派出所作了具体笔录,他们也留下了邓书权等人的电话号码。
事后我回到贵阳又给国土局彭建局长打电话讲他们没有停产,但是我没想到彭局长作为一个国土局的副局长讲出"与你没关系,那是我们的事".虽然当时我真的很气愤他能讲出那么没有原则的话,他还代表着清镇市国土局.
我连续一个多星期,每天从贵阳开车到清镇市国土局请求国土局罗开珍局长,但罗局长又要我们去找彭局长,他是管矿权的.但彭局长说罗局长签发的与他没关系.我只好再去找罗局长,他才打电话给彭局长讲处理我的事情.当时罗局长当着我们的面说彭局长一点小事都办不好..
终于国土局矿权科给我打电话去拿给二矿下的停产通知,我去拿的时候还签了字,

清镇市国土资源局暂停采矿通知
没想到的是,中铝公司贵州分公司二矿燕龙矿区至今都没有停产,国土局也从来没有去执行让其停产.致使违法采矿的行为至今还在继续(难道zf部门下的停产通知就是一张废纸吗?还是有关部门不作为?还是某些ld因其他原因故意不作为?)
2012年7月12日,我去燕龙现场,给罗局长打电话讲我要去堵工要他们停产(因我所有的希望都在那里)出了人命他罗局长要负主要责任。14日,林歹派出所董路在现场给我弟曾广海与邓书权、邓木坤、任祥军、宋兴照关于矿山的事情进行了了解和笔录,最后我们双方都在董路经管的笔录上签字了。
2012年7月30日,邓书权,邓木坤,宋兴照,任祥军等人大骂我和我弟曾广海及强行推我们把车开走,邓木坤还动手打我,还说不开车的话他们就要开我的车.我没有任何办法,只有开车离开,因为我是外地人。
在这之前我还去了数次相关部门上访:
第一次,2012年5月14日 贵州省国土厅用地处金三红接待,返回清镇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结果无效
第二次,2012年5月22日 贵州省国土厅副厅长周文接待,他说依你的证据看是他们精心策划的这件事,设置的圈套让你来钻.叮嘱我要通过法律解决.
第三次,2012年5月30日, 叶玉国处长接待,把我转到贵阳市国土局执法二中队董为军处理,时间约1个星期,结果是他表示同情我,但是没有办法处理.
另外我通过个人关系给清镇市站街镇法庭工作的一个朋友打电话说了我的情况,他要我们把材料一起拿给他看。没想到我们见到的尹庭长就是参与我2009年民事调解书491号案子的庭长。当时尹庭长看了我的材料给我说,矿就是我的,当年他也参加了我的案子,但是我只有两种维权方式,一种是堵工维权,一种是起诉维权。
改天我又去找2009年491号民事调解书主审法官安万才,他说没有判错,矿是我的。
2012年的8月16日我在没有任何办法情况下开始用法律来维权,因为我坚信国家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是能为我们普通老百姓说话的。万没想到法律维权也会遇到这么多曲折艰难且让我伤心绝望。
2012年8月申请到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2012年2号筑国土资行复决字等了三个多月到11月底结果是维持。
2012年12月起诉到清镇市人民法院,又是苦苦盼了4个多月,2012清行初字第25号到今年3月结果也是维持。
2013年3月我继续起诉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知催了多少次,终于又熬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限,2013年筑行终字弟5号那是2013年5月20几号出的结果,但还是维持。
我相信法律总会有公正的地方,2013年6月继续申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我不知到中级人民法院去催了好多次,一天一天的盼结果出来,2013年筑行申字第30号中院的主办法官给我打电话去拿结果,但结果是驳回,我现在真的有些糊涂了?为什么清镇市人民法院及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都不进行实地审查便得出这样的结果?而时间又拖的太长太长,结果又都是不公正的判决,这当中究竟会有什么猫腻呢??????
我始终相信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将继续申请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我一定要用法律武器坚持到最后,让社会多一些公平正义,愿社会少一些冤假错案,盼望******国家ld人早一点扼制官商勾结和zf干预的一系列层层腐败行为。同时也希望贵州省和贵阳市的相关部门及ld也能因我的这个事情认真对整个贵州各地的投资环境做一次全面的检查,不要因为个别的ld或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而影响了这个大的投资环境。同时也让那些准备来贵州投资建厂的外来投资客不要在遭受到同我一样的惨痛遭遇。也让向我这样的已经在本地投资的投资人感受到贵州人的热情和温暖,去除心中阴霾,重新扬起投资热情,共同努力建设贵州这个美好的第二个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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