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月只有28天 工资遭扣100元
节日的欢乐气氛还没散去,江北中医院6名保安队员却遇到了一件不爽事———他们2月份的工资将从3000元减为2900元。近日,有保安队员致电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投诉此事。
去年2月工资少100元
投诉的保安队员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江北中医院共有6名保安队员,1名保安队长。
江北中医院是工作地方,他们隶属于重庆保安集团江北区有限公司,实行黑白轮班制,每人每天上班12小时,每月工资3000元,“缺勤会扣工资。”
投诉的保安队员说,去年2月,保安队长说,2月份只工作28天,工资要扣100元,最后大家果然少得了100元。事后打听到,100元被队长克扣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江北中医院保卫室。值白班的3名保安向记者证实,去年2月他们实得工资2900元。最近几天,听到保安队长说,今年2月份工资同样会少100元。
队长承认克扣工资
随后,记者找到保安队长吴永德。
吴永德告诉记者,他和队员的工资由江北中医院交给重庆保安集团江北区有限公司,公司再打给保安。
吴永德出示了一份他们与保安公司2011年签的劳动合同,上有这样一条:按时计算870元基本工资加补贴。合同上没写清楚按时究竟是按小时还是按天数计算,补贴的算法也没有注明。“这是2011年签的合同,我和队员都没到期,到期后会签新的合同。现在基本工资提到1250元加补贴,只要不缺勤,队员每月工资是固定的3000元。”吴永德说。
吴永德说:“少发100元是我决定的。这个月只有28天,只上了28天班,发2900元,相当于多发了1天工资。我不经手工资,本来打算发了工资他们每人拿100元给我。”
“保安公司不晓得这件事,这是我的意思。我应该有这个权利噻。”吴永德解释,他每月工资只比队员多190元,大多时间,队员吃午饭(一般是10元的盒饭)都是自己掏腰包,一些办公用品也是自己掏的腰包。他认为克扣的这600元工资,是自己的“活动经费”。
最后,吴永德承诺,今年2月不会克扣队员工资。
重庆晚报记者文翰刘润
律师说法
队长占有队员工资违法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表示,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薪酬标准,则以每个月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标准工资。
以本事件为例,保安月薪为固定工资3000元,保安队长占有队员工资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属于不正当得利。保安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