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我区高度重视,当即责成渝中区规划分局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渝中区规划分局接信后万分重视,立即着手调查办理,经区规划分局调查核实,大唐广场前项目为奎星楼C组团项目,与原奎星楼A、B组团(即大唐广场)项目同属奎星楼片区改造项目范围。项目方案于2001年通过审批,原批准方案总规模82829平方米,高度超出大唐广场四层。后项目一直停工,被列为“四久工程”。后经司法处置,该地块由重庆高盛置业有限公司取得,经多次讨论研究,为尽量减少对大唐广场的影响,对原批方案进行了优化,将原批建筑高出大唐广场,优化为局部高出,可保证官场的通透性,同事在平广场的屋顶设置连廊与广场相接,并保证屋顶的公共开敞性,相当于扩大广场范围,2012年,经市zf批准,该项目优化方案通过审批。目前,已建设至与大唐广场相平的高度。 感谢您的来信,若您还有疑问,欢迎您再次来信渝中区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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