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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镇巴至广安高速公路川陕界至通江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size=1.17em] 镇巴至广安高速公路川陕界至通江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5年02月12日 来源:巴中市交通局
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镇巴至广安高速公路川陕界至通江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镇巴至广安高速公路川陕界至通江段 2、项目概要: 项目起点位于通江县铁溪镇境内的川陕交界处,路线经铁溪镇,长坪乡,永安镇,沙溪镇,瓦室镇,毛浴乡,止于通江县城,全长约85k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方式:028-85525302 联系人:张静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邮 编:61004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08号 联系方式:028-86919803 联系人:艾犇 地 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邮 编:61001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第一次公示-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二次公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参章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沿线公众对该公路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涉及环境保护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报告书送审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还将采取网上公示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第二次公示期间公众仍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和保护方面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