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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企业得到****质量管理奖 可获100万元奖励 [打印本页]

作者: 险峰    时间: 2015-6-22 09:19
标题: 重庆企业得到****质量管理奖 可获100万元奖励
重庆企业得到****质量管理奖 可获100万元奖励
2015-06-19 08:02重庆晨报评论(2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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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zf印发了《重庆市****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在奖励环节上,市zf对获得****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各奖励100万元,对获得****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企业各奖励50万元。
  名额:总量不超过10个

  ****质量管理奖评选周期为两年,****质量管理奖不超过5个、****质量管理奖提名奖不超过5个。
  评选对象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经市zf批准,可适时将建筑业和服务业企业纳入评选范围。
  ****质量管理奖评选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由专家对企业ld、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以及经营结果等7个方面进行客观评审,市zf审批。
  评选工作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选程序具体包括发布信息、企业申报、现场评审、评选委员会审定、市zf审批、社会公示、颁奖表彰等10个环节。
  好处:有现金还能享受多项政策
  根据修订后的办法,****质量管理奖由****向获奖企业颁发奖杯、证书,市zf对获奖企业各奖励100万元,对获得提名奖企业各奖励50万元。
  此外,获奖企业还将被优先考虑产业发展基金、技术改造项目,优先考虑;海关、检验检疫部门还将为获奖企业提供便捷通关和绿色通道服务,各商业银行为获奖企业优先提供资金贷款。
  同时,质量检测、计量检定、标准化、认证等机构将为获奖企业提供快捷服务,免费提供技术标准查询。
  获奖企业还可在企业宣传广告及有关资料上使用****质量管理奖(提名奖)标志,但不得用于具体产品的广告、宣传、推销以及包装。
  但对于弄虚作假、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等行为,不仅将被撤销荣誉称号,收回奖杯、证书和奖金,还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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