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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江北区交巡警支队在教练车教练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中,重点整治教练员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撤销,暂扣,记满12分仍驾驶教练车上路或从事教学,或者未依法撤销教练员从业资格许可等10种违法行为中,查处1辆超载的违法行为的教练车,并对教练司机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的现场处罚。
7月6日上午,江北区交巡警支队鱼嘴勤务大队民警在鱼嘴两江大道开展教练车教练员专项整治工作,10时许,一辆牌照为渝A79XX学的某架校的白色长安教练车驶入鱼嘴两江大道,正在路面执法纠违的民警拦下了。发现车辆后排挤着坐了4名学员,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遂示意停车。
“您好,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经查,驾驶员王军(化名),32岁,担任教练已有4年,系重庆沙坪坝区某驾校教练,车辆核载5人,实载6人。
“作为教练,怎么还容许学员超载呢?”民警问道。这位自称是某驾校送学员到复盛考试中心赶考的教练员表示,“哎哟,带学员参加上午的考试,赶时间,多一个学员,顺便挤一下”,“顺便挤一下,这是一个驾校教练的随意性吗?”,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王军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作出扣3分罚款100元的现场处罚。随后,民警安排超载人员下车改乘他车辆前往复盛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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