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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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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8 1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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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今日就《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答记者问时表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有记者问,对个别安排学生以顶岗实习名义到专业完全不对口的岗位上去工作,此次《规定》是怎么解决的?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从根本上讲,依然是教学的一部分,安排好实习,就是安排好教学。本次《规定》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实习”的概念。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并对这三类实习进行了具体界定。

  二是突出实习的教学属性。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

  三是从培养目标出发,明确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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