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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调:47.5%台湾民众支持当局接受“九二共识” [打印本页]

作者: 险峰    时间: 2016-7-7 19:03
标题: 民调:47.5%台湾民众支持当局接受“九二共识”
民调:47.5%台湾民众支持当局接受“九二共识” 2016-07-07 16:23:40 来源:新华网 作者:${中新记者姓名} 责任编辑:刘欢

2016年07月07日 16:2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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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台北7月7日电(记者陈键兴、章利新)台湾竞争力论坛7日在此间发布的最新民调显示,高达88%的台湾民众认为两岸关系对台湾经济有影响,而认为台湾当局新任ld人应接受“九二共识”以稳定两岸关系的比例占47.5%,高出不支持者15.2个百分点。



  当日上午,台湾竞争力论坛对外发布2016年上半年“台湾民众国族认同”调查结果。报告显示,有84%的台湾民众认同自己是“中华民族一份子”,与上次调查(2015年第三季度)相比略增0.4个百分点;否认自己是“中华民族一份子”的比例为9%,与上次调查相比略减1.7个百分点。
  台湾竞争力论坛执行长谢明辉说,从2013年2月至今的12次民调结果分析来看,台湾民众认同中华民族的比例保持在八成以上,不认同的比例则维持在一成以下。
  调查结果显示,有46.8%的台湾民众认同自己是中国人,不认同的比例为45.8%,二者与上次调查相比分别减少0.9和1.1个百分点。而在“考量可确保台湾利益,又能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因素”后,包括“是台湾人,但不必否认是中国人”(32.8%)、“是台湾人,也是中国人”(20.3%)、“是台湾人,也可以是中国人”(12.1%)在内,“泛中国人认同”总计65.1%,比上次调查增加7.4个百分点;否定自己是中国人的比例则为24.7%,比上次调查下降6.5个百分点。
  台湾竞争力论坛学会理事长彭锦鹏分析说,这是2014年“太阳花”反服贸学运后,近两年7次调查中“泛中国人认同”比例最高而否认比例最低的一次。
  调查发现,有88%的台湾民众认为两岸关系对台湾经济发展有影响,其中认为有“重大影响”的比例为55%,认为“没有影响”的比例仅6.3%;对于台湾新当局不接受“九二共识”造成两岸关系陷入僵局,有66.6%的民众认为台湾的损失比大陆大,认为大陆损失较大的比例为14.1%。
  值得注意的是,有47.5%的台湾民众认为台当局新任ld人应接受“九二共识”以稳定两岸关系,其中“非常支持”者的比例为12.9%,“支持”者的比例为34.6%,不支持者的比例为32.3%。
  调查还发现,支持台湾学生赴大陆实习参访的民众比例达77.7%,不支持者仅占11.9%。具大专以上学历者中表示支持的比例达84%,20至29岁者中表示支持的比例也达83.6%。
  台湾竞争力论坛是由台湾数十位学者于2007年8月发起成立的政策与制度研究智库。此次民调由该论坛委托艾普罗民调公司执行,针对台湾地区22个县市、20岁以上的成人进行电话访问,于6月27日、28日两天晚间进行,共完成1076份有效样本,在95%的信心水准下,抽样误差约正负3%。


作者: 地铁100号    时间: 2016-7-7 21:58
你在逗我?台湾没几个认自己是中国人了,年轻人甚至不认自己是华人了,就跟我们不认自己是四川人一样。。。

作者: GNL    时间: 2016-7-7 22:07
地铁100号 发表于 2016-7-7 21:58
你在逗我?台湾没几个认自己是中国人了,年轻人甚至不认自己是华人了,就跟我们不认自己是四川人一样。。。 ...

你自己么搞清楚。人家说的中国人是中华民国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作者: 正解    时间: 2016-7-7 22:07
关我   鸡巴事
作者: 地铁100号    时间: 2016-7-7 22:09
GNL 发表于 2016-7-7 22:07
你自己么搞清楚。人家说的中国人是中华民国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我知道,承认九二共识的都很少了,哪怕是赞成两个中国的台湾人都不错了,可大多数只承认自己是台湾人,要的是一中一台!

作者: 地铁100号    时间: 2016-7-7 22:11
正解 发表于 2016-7-7 22:07
关我   鸡巴事

那还留什么言?

作者: 大洋    时间: 2016-7-7 22:34
对台独决不能客气
作者: vofgay    时间: 2016-7-7 22:55
地铁100号 发表于 2016-7-7 22:09
我知道,承认九二共识的都很少了,哪怕是赞成两个中国的台湾人都不错了,可大多数只承认自己是台湾人,要 ...

我不得不说你连92共识到底是怎么产生的、是何种身份的协议、以及其内容完全不知道。
首先:92共识是当年国民党大陆办和中国g**台办两个党派之间在第三方地上会谈达成的协议,其按照中国和民国宪法来说,都只能属于党派共识。要上升到国家(或对等的)外交关系共识,必须通过台湾立法院和大陆人民代表大会投票通过才有针对大陆和台湾的约束力,否则只能约束国民党和g**。g**只手遮天它自己的协议就是国家的协议,你要这样认为没错,但那个时候92年台湾已经民主化,你要把台湾国民党一个党派定的协议升级为台湾全民承认的协议,可以啊,走立法院和公投。国民党敢,大陆不敢。
其次:92共识里面明明确确记述“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但大陆和台湾可以根据自己的体制和历史问题,对‘中国’有自己的解释”。台湾光明正大合法地解释称民国没有错。
第三:你知道92共识那么多年不敢说内容,老是说台湾不认台湾就台独是多么的荒谬了?
作者: 吃荤的兔子    时间: 2016-7-7 23:09
只是为了要大陆再送钱而做的权宜之计,那些家伙不是真的认同92共识。其实我也不认同92共识的一中各表,完全是脱了裤子放屁,自欺欺人,脑残的弯弯居然还不认。现在没SB的特色送钱了,部分人才不得已承认,而这部分人也是当初最支持台独的那些人。
作者: 灰色空间    时间: 2016-7-8 00:39
vofgay 发表于 2016-7-7 22:55
我不得不说你连92共识到底是怎么产生的、是何种身份的协议、以及其内容完全不知道。
首先:92共识是当年 ...

好多错误……
九二共识是海基会跟海协会双方白手套之间的会议上产生的,根本不是什么陆委会(没有什么大陆办)跟国台办
九二共识只是口头表述,这也是造成今天ddp可以否认存在九二共识的理由之一,哪来什么你所谓的“明明确确记述”?
作者: 我是cheche    时间: 2016-7-8 01:31
香港的“一国两制”做了十九年下来,今天都是一副“七拱八翘——按了葫芦起了瓢”的惨样子,从当年回归时的一座经济城市活脱脱地就演变成了今天一座“****城市”了。就这样子,还想去做“台”文章?那边的人,有谁愿意自己从一人一票选最高ld的日子,突然就回到生活在活生生发生“雷 洋”或者“乌 坎”、或者类似香港“书 店”几个人可以不明不白失踪数月的国度里?仅仅两个小时,就可以让一名接受过高等教育并成功跻身中产阶层的人变成一具死尸,或者未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自己就在电视上公开“统统供认不讳自我认罪”了?
作者: abd-8    时间: 2016-7-8 07:28
这个比例是不是
作者: 玥玥烟酒商行    时间: 2016-7-8 09:10
只有武力解放台湾
作者: vofgay    时间: 2016-7-8 14:39
灰色空间 发表于 2016-7-8 00:39
好多错误……
九二共识是海基会跟海协会双方白手套之间的会议上产生的,根本不是什么陆委会(没有什么大 ...

The "1992 Consensus" or "Consensus of 1992" is a political term referring to the outcome of a meeting in 1992 between the semi-official representativ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in mainland China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ROC) in Taiwan.

The 1992 Consensus was the outcome of a November 1992 meeting in British Hong Kong between the mainland China-based 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 (ARATS) and the Taiwan-based Straits Exchange Foundation (SEF)......There appears to be no written record of what the SEF verbally stated at that time in respect of the meaning of "One China" but, given that it was effectively an agent of the ROC Government, it undoubtedly stuck to the ROC's official position at the time (set out above) with respect to the meaning of "One China".

确实是海基会和海协会,我对大陆的zf机构本来就不是很熟悉,我当时查阅92共识资料的时候只记了一个大概。除了机构名称外,你提到的口头协议其实并不是ddp关注的重点,最主要的还是92共识的法律效力问题争议颇多。"Critics of the term, including Taiwan's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DPP), point out that because there was no agreement on the meaning and mutual understanding of China and which government, ROC or PRC, represents "China", it was not a "consensus" at all."
作者: 灰色空间    时间: 2016-7-16 16:39
vofgay 发表于 2016-7-8 14:39
The "1992 Consensus" or "Consensus of 1992" is a political term referring to the outcome of a meet ...

原因当然很多,所以我用了“之一”
“九二共识”本身就是一个代名词,双方在处理某些问题上只能模糊,如果真要细究只能是见光死,“九二共识”其本身在两岸就有不同的表述,对同一个东西的表述都不同,何谈共识?
没记错的话,当时是对岸以传真的方式将“九二共识”表述(这个称法是2000以后才出现的)传到大陆方,但陆方并未做任何回应,对岸以此认为陆方默认,但双方并未对此有任何书面表述
总之,这个代名词要作为正式场合上的“共识”确实有太多可以被钻空子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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