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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三峡库区的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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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8 1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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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以前,长江边的丰都县双路镇花园村居住着1600多人,却只有一座小型化粪池,生活污水在进行简单的沉淀处理后便径直流入农田菜地。
  近5年来,花园村新建了小型污水处理站,铺设了污水管网,全村80%以上的生活污水可通过污水管网进行收集处理。不仅如此,花园村还完善了垃圾收运系统,实现了生活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
  现在的花园村,绿树成荫,村中道路干净、整洁,看不到垃圾,也闻不到臭水沟的味道,成了名副其实的“花园村”。
  “花园村的变化,只是我市城乡综合环境持续改善的一个缩影。”市环保局负责人日前向记者介绍,近年来,为保护好三峡库区的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我市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把绿色作为发展本底,持续开展“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切实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严格环境准入 优化产业结构
  推动环保与经济发展内在统一
  今年2月,按照zgzy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及我市于去年11月印发的《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要求,巫溪县相关部门启动了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细化落地工作。
  根据初步划定结果,巫溪县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板块23个,红线面积约2315.8平方公里(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占幅员面积的比例为57.6%。
  巫溪县环保局局长贺德林介绍,为了将严守生态红线落到实处,巫溪县将严格按照zy和重庆市委、市zf的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到守“线”有责,守“线”尽责。
  “我市按照‘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2016年11月,我市印发了《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禁止开发区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全市共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区域30790.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7.3%。
  不仅如此,近年来,我市严格环境准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严把环评入口关,严格执行五大功能区域产业禁投清单。仅在2016年,我市环评审批项目涉及总投资达6849亿元,共否定不符合产业布局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33个。
  此外,我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实施生态环保搬迁,5年来累计关闭搬迁260家重污染企业。
  在此基础上,5年来,我市深入推进环境治理市场化——
  2013年,国家要求的四种主要污染物在我市全部纳入排污权交易范畴;
  2014年,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污水、废气、垃圾)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正式成立;
  2016年,环保投资公司以PPP模式推进乡镇污水治理,获金融机构授信200亿元,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现投资集约化、建设规范化、运营专业化。
  2017年,在环保投资公司PPP模式推进下,我市将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推动机制体制改革
  构建新型环境监管执法体系
  今年1月5日,沙坪坝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该区石井坡街道巡查时,发现一处酸洗加工作坊,生产废水未经处理就进入一地下废水池。
  沙坪坝区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对该作坊浸入土壤的积水进行采样监测后发现,积水中铬、镍、铜、锌等重金属含量均超标,致使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该作坊已涉嫌“严重污染环境”。沙坪坝区环保局已将该案件移送至区****分局。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全市环保部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零”容忍。自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针对环境污染犯罪,全市****刑事立案285起、破案164起,采取强制措施189人,移送检察院79件164人。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构建环保行政部门与公检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联合处置、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联动机制。
  我市还借助在全国率先实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契机,积极构建新型环境监察体系,出台了《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等。
  这些环保法规和工作方案,形成了以《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为核心、相关专项法规和zf规章为配套、地方环保标准为补充的环保法规制度体系。
  以环保法规制度体系为依托,我市不断构建和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环保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全市1020个乡镇全部设立了环保机构并配置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3312人。目前,我市在全国率先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环境监管体系。
  防污治污并举 推进实施五大环保行动
  城乡综合环境持续改善
  “水清岸绿,环境好,我们吃过晚饭就爱到这里散步。”4月25日傍晚,家住沙坪公园附近的陈格青老人和老伴又来到公园内的碧湖湖畔。完成了综合整治工程的碧湖,水质得到提升,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已成为周边市民休闲的好去处。
  湖库是城市水生生态系统中的明珠,是市民亲水、乐水的重要自然资源。
  2013年,市委、市zf将主城区56个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列为重点民生实事,计划用5年时间,改善56个湖库水质,并基本形成或恢复良性的水生生态系统,实现水清岸绿。
  5年来,为了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我市全面完成了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纳污总量核定,明确污染物总量限排意见;开展了28条受污染支流重点整治,累计实施整治项目8000余个,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支流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2013年以来,我市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累计投入588亿元,实施6000余项重点工程与措施,集中力量系统治理。
  在此期间,重庆还滚动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乡镇污水处理等重点民生实事。
  自2013年启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来,我市累计完成了2700余个行政村整治,700余万人直接受益;全市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98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约400万吨/日;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5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垃圾处理能力约1.6万吨/日。
  截至2016年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长江培石出渝断面水质优于长江朱沱入渝水质;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的比例为88.1%,高于国家下达的83.3%年度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水质稳中向好,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16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1天,较2013年增加95天;PM2.5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22.9%;空气重污染天数为6天,比2013年减少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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