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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恶意欠缴物业费,纳入信用管理,这是要列入失信黑名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波罗的海的船    时间: 2020-3-8 22:53
标题: 恶意欠缴物业费,纳入信用管理,这是要列入失信黑名单吗?
这次的疫情,许多物管的表现,相信很多业主都看到了。业内人士更是放言,这是物业服务行业提升管理水平、改善自我形象、增进与业主关系的一次难得的契机。这会不会是一次提升物业费缴费比例的一次契机呢?不过,物业费的问题,已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前不久,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一个通知,这个通知就是专门为物业费而下发的: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住建委为什么要下发这个通知?文件出台的背景,在通知里,也写得明明白白:自疫情发生以来,物业服务企业,迅速响应。构筑起了物业小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坚强堡垒。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持续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反映项目管理服务支出增加,物业服务费缴纳率下降,经营压力较大。除了文件出台的背景,通知主要有4项要点。其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其二,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提高业主履约意识。其三,要求发挥多方联动作用,提高物业费缴纳率。其四,要建立健全协调处置机制,切实减少收费纠纷。物业服务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信用管理,不仅要对被服务的一方作出约束,也要对提供服务的一方,作出同样的信用约束。只有物业服务合同双方,都严格按服务合同履行约定和法定义务,信用才会越来越好。(注意了,恶意拖欠物业费,将纳入信用管理!https://mp.weixin.qq.com/s/kHoFCUpi4G_NHPoKzg2w9w



作者: 歹匕犭者    时间: 2020-3-8 23:12
这个问题涉及我们的切身利益,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直接相关。
不少业主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或者无理由恶意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以亏本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消极维护环境设施,不公布广告收入,又引起不少业主因不满而拖欠物业费。甚至不少业主连成立业委会都不支持,可能是因为成立后如果罢免物业更换物业,应该要进行物业费的清算。如此恶性循环,搞得越来越差。
希望有关法规能明确责任,执行到位,解决不少小区长期以来不死不活的现状。
作者: 胡安    时间: 2020-3-9 10:12
不要混淆视听,物业费用有纠纷很正常!中国法治社会,有意见法院见!除了法院判决拒不执行可以纳入失信名单的,其他纳入失信名单的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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