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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江北嘴一套抵押房,法院判令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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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8 22: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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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男子,和开发商签定了认购书,认购江北嘴一套房产。双方约定,双方都知晓该房屋处于抵押状态,60天之内缴房款并签正式合同,开发商承诺60天之内解除房屋的抵押。
60天到期之后,该房屋并未解押。快过去两年时间的时候,开发商要求解约。购房者同意解约,但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近两年时间的房屋差价。
前不久,法院作出判决,认可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赔偿差价损失,但是,差价损失的期限,该如何算?这里面却大有学问。
双方约定,刘先生认购该企业开发的位于江北嘴五江路的两岸首座房产。建面186.13㎡,单价9200元/㎡,总价171.23万元。自认购书签订之日起60天以内,到售楼部缴清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合同同时注明:双方知晓所购买的商品房已经设置了在建工程抵押,开发商保证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该抵押已解除。
认购协议签订当日,刘向开发商支付了4万元定金。60天之后,刘先生兴冲冲来到开发商的售楼部,
欲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他却被开发商告知,房屋暂时还未解除抵押。听到消息,刘先生,像是被浇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脚。抵押房能不能买?看看发生在江北嘴的真实案例!https://mp.weixin.qq.com/s/O1BU1aGQ6heWO2i-ZCci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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