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图库!!
查看: 25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生活小知识] 执行有期徒刑的人能否起诉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2-7-14 1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商务网,重庆电子商务第一网!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有期徒刑是刑事处罚的主刑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是移送到监狱服刑的,在监狱服刑期间,犯罪分子要接受劳动改造,遵守监狱的规定,那么执行有期徒刑的人能不能起诉?上海刑事辩护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执行有期徒刑的人能否起诉
  执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被起诉,起诉服刑人员,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有期徒刑的特征
  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对执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起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进行咨询。

发布商机信息及企业宣传推广--请移步注册重庆商务网!!
快捷入口:给经典重庆客服留言
2
发表于 2022-7-14 23:47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查看全部内容 登录 | 入驻经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经典  

本版积分规则

  • 欢迎关注重庆发展,多发帖多回帖才能持续保持帐号活力哟!请不要发表任何政 治,领 导,官 员,人 事及其它违法违规类言论,以免帐号被封禁。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经典重庆旗下网站 | 24小时客服:13424176859 308675020

爱重庆,爱上经典重庆! 爱重庆,就上经典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