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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议书编制与申报
1、由项目单位(如文旅局、文体集团)根据国民经济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
2、编制《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建设必要性、初步方案、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
3、提交至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经初审后逐级上报至有权审批机关。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审批
1、在建议书获批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含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分析。
2、需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等前置文件。
3、发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三、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1、可研批复后,开展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总概算。
2、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发改部门审批,作为投资控制依据。
四、投资计划及选择
1、镇俯项目需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经人大或财政部门审定后方可安排预算。
2、如镇俯资金有限,交由招商部门进行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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