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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分户检验明年1月1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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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4 12:35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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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备受市民关注的住宅分户检验终于敲定时间,明年1月1日起试行,每户检验8个项目。市****法制办昨日介绍,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已获审查登记,业主接房时,开发商应交付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p><p><strong>住宅分户检验明年开始</strong></p><p>据介绍,目前,我市楼盘竣工后,有关质检部门对住宅质量采取抽检的方式,可能有一些不合格住宅成了“漏网之鱼”。不少开发商交房时,也会通知业主前去验房,但业主不是专业人士,自己的房屋究竟是否合格,也无从知晓,住宅分户检验就避免了这种现象。</p><p>分户检验是指住宅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房间的几何尺寸、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等内容进行的专门检验。</p><p>市****法制办介绍,住宅分户检验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2年,2009年12月31日内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应对住宅进行分户检验。</p><p><strong>每户检验8个项目</strong></p><p>据悉,分户检验项目有8项,除了每户的每个房间外,公共部分的走廊、楼梯间、电梯间也列入分户检验的范围。</p><p>据悉,分户检验的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我市一定时期内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适时确定。</p><p>据悉,分户检验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每户还有一张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由开发商在交付住房时,一并交给业主。</p><p>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分户检验的情况汇总后报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据悉,分户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p><p>分户检验8大项目<br/>  (一)房间及公共部分空间尺寸;<br/>  (二)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br/>  (三)门窗安装工程质量;<br/>  (四)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br/>  (五)防水工程质量;<br/>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质量;<br/>  (七)电气工程安装工程质量;<br/>  (八)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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