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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ingyuan 于 2014-5-7 13:52 编辑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重庆旅游的关注、关心和监督。经我局认真研究,仔细校核,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和《“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按照近年假日旅游统计惯例,2013年五一小长假统计中汇总了各区县旅游接待以及接待游客的开放式商圈景区、不收费景区等旅游接待人数,为1495.25万人次。
按照国家旅游局统一部署,作为全国第二批国内旅游接待统计体系试点地区,2013年以来我市开展了国内旅游接待统计试点工作。经2014年一季度认真分析试点数据结果,并结合国家旅游局办公室近期下发的《国内旅游接待统计指标体系方案》要求,我们认为在假日旅游统计时剔除开放式商圈景区、不收费景区等旅游接待人数,更能准确反映假日旅游接待情况,因此从2014年五一小长假开始调整假日旅游统计口径。经统计,全市五一小长假接待游客总人次为936.7万人次。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可比性,采用新假日旅游统计口径测算,2013年五一小长假的接待游客人次为882.99万人次,2014年五一小长假接待游客人数同比增长6.08%。
由于工作疏忽,我们未能在发布2014年五一小长假统计数据时,及时备注说明假日旅游统计口径调整变化情况,产生了前后两年五一小长假统计数据不相符的客观现象。在此,向您及所有关心我市旅游工作的人士表示深深的歉意。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关心和监督,同时真诚希望您继续关心和关注重庆旅游工作及重庆旅游发展,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回复。 重庆市旅游局 201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