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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在人民网发表的一篇文章至少有三点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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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1 1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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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在人民网发表的一篇文章至少有三点值得“商榷”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待修改充实】
2009416日,网易新闻来源大河网《熊丙奇:为什么学生纷纷放弃高考?》:熊丙奇:上海交大教授,一个被套了“教育问题研究专家”之名的业余教育研究者,因所写文章,只谈教育,故而成为“专”家,因早前出版《大学有问题》,进而得名“问题”“专家”。
【注:没说是“戴着有色眼镜看社会,举着放大镜找毛病”】
20150510日,人民网(熊丙奇)《从校园暴力事件反思学生事务处理机制》:蚌埠怀远县火星小学的小强今年12岁,正上六年级。今年五一前,家长得知,小强经常从家里偷拿钱"进贡"给副班长小J,这些年已有数千元。孩子说,小J被班主任授予检查作业和背书的权力,如果不给钱,就不能通过检查,甚至要被逼吃屎喝尿。(南方都市报58)
近期的校园暴力事件,令人瞠目,学生的暴力手段,已经超出了大家的想象,连逼同学吃屎吃尿也用上了。而且,这种手法,还有蔓延之势,除了安徽这所小学,在山西夏县,也有五六名学生在一处露天厕所内殴打一名男同学,并用双脚将其头部踩入粪坑中,致使这名学生头部出血,污秽满面,视频传上网络,引来一片声讨声。校园暴力,已经不是新闻,暴力的恶劣手段,才刺激大家的神经。对于校园暴力,舆论没有少声讨,可是,校园暴力却在一片声讨声中高发,这就需要反思,是什么制造了这么多恶劣的校园暴力事件。首先请问,发生校园暴力事件的学校,在事后,对学生、家长进行过怎样的教育?依照目前的法律,如果暴力事件造成对学生的伤害,施暴者会被依法追究责任,但如果造成肉体伤害程度较轻,是不可能追究刑责的,加之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因此,目前大多的处理是批评教育,即使要赔偿,也是由学生家长赔偿。如此一来,施暴的学生几乎根本没有受到任何的处罚,这无疑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施暴者的父母,往往“护子心切”,动用所有力量来“摆平”,这也让施暴的学生,认为自己有“后台”、“背景”——打了你,让你吃屎吃尿,又能怎么样?在美国学校,如果课堂上学生恐吓威胁教师,教师也会把学生告上法庭,法院会根据事实,做出判决处罚,如果恐吓的事实存在,当事学生将会受到处罚,比如罚款多少,或者做多少社区公益劳动,对于罚款部分,必须由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挣钱支付,不得由父母代替支付。这种处罚,给学生十分深刻的教育,即必须遵守法律、规则,触犯规则之后,必须受到惩罚。如果对于校园暴力的施暴学生,我国也建立这样的处理机制,在学校内部,有健全的学生事务投诉、处理、申诉、仲裁机构,接受学生投诉,并进行公开的调查、举行听证会,根据调查的事实进行处理,那么,学校会在学生进校时,就告诉学生,不得欺负他人,也不要被他人欺负,学校的学生事务中心,会保护每位学生的权利。这就给学生维权的意识教育和维权的渠道,也给“小霸王”提出警示。当学生受到欺负时,就完全可以通过这一机构申诉,而不像现在,学生只有忍受欺负,也助长一些学生的不良行为。而在社会上,也应该给被侵犯的学生,及时的司法保护,司法机关不应该置于学生暴力事件之外,如果学生的施暴行为够不上刑责,也应该进行民事处理,包括判决学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学生的处罚,当然需要教育和保护相结合,而目前,我国的处罚,却是保护有余,处罚不足,结果是,纵容了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去年高考之前,陕西一所高中有6名学生因为撕书被阻止而围殴一名老师,很多人关注的是这几名学生能不能顺利参加高考,而不是关注他们受到怎样的处罚,甚至当事教师,也被劝诫不要报警,等他们参加完高考再说。这给这些学生以及其他青少年,怎样的法制教育?谁会把法律、规则当回事?像对于让同学吃屎吃尿的小学生,轮到处罚时,舆论又会为这些学生的“长远”发展着想,倾向于批评教育了事,或者由家长赔礼道歉,甚至只追究学校(没教育、管理好学生)的责任,而无视当事学生的责任。其实,这种软绵绵的批评教育,无助于矫正他们的行为。真正有效的是,在校内进行申诉、处理,给施暴的小学生相应的处罚,比如处罚的内容,可以是必须参加学校和社区的公益劳动,必须完成多少小时,由学校和社区共同监督。从保护未成年的权利出发,我国已经不允许义务教育学校开除学生,但是,学校和社会却必须履行矫正其行为习惯的责任。——以前,我国处罚不良行为学生,通常剥夺其受教育权或者平等发展机会,包括开除、将违法犯罪行为存档,如今,剥夺受教育权和平等发展机会,已经被法律否决,但学校和社会不能无视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给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家庭保护和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因此,面对校园暴力事件,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都必须反思,是否形成了消除校园暴力的合力,还是对校园暴力束手无策?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建立健全的处理机制,强化规则意识和规则教育,是对施暴学生的“保护”,预防他们滑向犯罪的深渊,更是对所有弱势学生群体的保护,让所有学生懂得尊重他人的权利,也积极维护自身的权利。(责编:熊旭、贺迎春)
读完以上文字,给读者的初步印象是:熊丙奇在人民网发表的一篇文章至少有三点值得“商榷”。
第一、众所周知,中国是人口大国。中国教育规模世界最大。
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全国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3894.69万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38亿人(小学在校生9360.55万人,初中在校生4440.12万人,特殊教育在校生36.81万人);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4369.92万人。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2468.07万人;在学硕士生149.57万人。在学博士生29.83万人。
中国是人口大国。中国教育规模世界最大。中国发生几件学生伤害事故,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必要制造紧张空气。
第二、众所周知,中国是人口大国。中国未成年人数量可观。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我国以201011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
全国0-14岁人口平均每年岁人口约为15889981人。按此数据推算,0-18岁未成年人约286019661人。
中国是人口大国。中国未成年人数量可观。中国发生几件未成年人伤害事故,不必对未成年人抱有敌意。更不必要对未成年人咬牙切齿。对未成年人,应当多一些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未成年人乎。
第三、众所周知,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不宜照搬别国模式。
中国的未成年人教育,没有必要崇拜美国模式。美国是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很多方面值得学习借鉴,但是,并非只有美国的月亮圆。美国的校园安全并非世界最好。例如:美国的校园枪击事件使多未成年人丧生。比中国的校园暴力事件后果严重不知多少倍。
20121215日,中国新闻网(记者 阮煜琳)《美国发生史上最严重小学枪击惨案 ****身份确认》:美国康涅狄格州一所小学14日发生校园枪击案,截至目前已造成28人死亡,其中包括20510岁的儿童。这是继2007年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后最严重的校园枪击案,也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发生在小学校园的血腥枪击事件。
熊丙奇之流动辄拿美国教训中国,莫非被美国人洗脑了?比邪教分子还邪性?
20111127日,《中国青年报》(记者 桂杰 实习生 艾瑞红)《熊丙奇:发出批评之声是学者应有义务》:在熊丙奇看来,经常发出批评之声是学者应有的义务,而被批评者能够聆听批评、接纳批评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如果熊丙奇不是叶公好龙,那就聆听批评、接纳批评吧。
以上内容约3000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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