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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J-2017-032 招标公告编号: 1. 招标条件 大足至内江高速公路已列入“十三五”重庆市高速公路建设规划,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足至内江高速公路,路线起于三驱镇北侧渝蓉高速大足西互通与三驱枢纽互通之间,向西与在建潼荣高速交叉设枢纽互通后,经季家、铜鼓,止于川渝交界处荣昌吴家镇,对接四川境内江至南溪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1.561公里,桥梁总长约5398米/22座,互通式立体交叉5座(其中: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总投资估算约30.62亿元。按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度26.0米,设计车速100公里 /小时。 初步设计招标范围及周期安排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初步设计能力。 (1)资质要求: 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 b.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a.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3个及以上(含3个)且单个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含30公里)的高速公路设计;且 b.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含2个)且单个项目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含3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且 c.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含2个)且单个项目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含30公里)的高速公路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注:若投标人具有同一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不论其合同是否分开签订,均认定为一个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4本招标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推荐的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作为本项目初步设计招标的中标人,并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推荐的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并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监理及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且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价为初步设计中标人报价的10 %(包干使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时投标人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3月6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补遗等有关资料。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4 月 5 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 4 月 5 日9:00至10:00时(北京时间)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原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 邮 编:401121 联系人:邸小勇 电 话:023-89183077 传 真:023-8918307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地产大厦9楼 联系人:闫佳宁 电 话:023-63677375、023-63677166 传 真:023-63677377 监督部门:重庆市公路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人员:胡江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电 话:023-89183078 传 真:023-89183222 邮政编码:401147
招标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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