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图库!!
查看: 1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生活小知识] 民法典中讨债打架会怎样处理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2-5-19 1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商务网,重庆电子商务第一网!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其实在生活当中人与人之间相处难免会有摩擦或者是一些纠纷关系,一旦这些事情没有处理好就会存在一些过激的行为,比如说遇到讨债的或者动手打架的,那么民法典中讨债打架会怎样处理?重庆刑事辩护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讨债打架会怎样处理
  民法典对讨债打架会怎样处理没有规定。而在实践中,因追讨债权而打架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按实际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 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打架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 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打架这一行为是违反了国家的治安规定,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如果情节十分严重的还会造成刑事犯罪,那么打架就一定是双方或者多方参与的。
  因此根据上文可以知道,民法典并没有在讨债打架方面做出相关规定,但是我国的治安管理法以及刑法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没造成严重后果承担治安处罚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则承担刑事责任。如有其他的问题请咨询。

发布商机信息及企业宣传推广--请移步注册重庆商务网!!
快捷入口:给经典重庆客服留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经典  

本版积分规则

  • 欢迎关注重庆发展,多发帖多回帖才能持续保持帐号活力哟!请不要发表任何政 治,领 导,官 员,人 事及其它违法违规类言论,以免帐号被封禁。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经典重庆旗下网站 | 24小时客服:13424176859 308675020

爱重庆,爱上经典重庆! 爱重庆,就上经典重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