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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家长在南岸区zf公开信箱咨询:“南岸区江南小区幼儿园下个月要读到10号,如果下个月不上学的,也需要交学籍管理费60元一个月,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昨日,南岸区zf进行了回复。针对幼儿家长反映的上述问题,根据《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渝价【2012】30号)的有关规定,幼儿园收费项目只有保教费、伙食费2项,除此之外不能再收取其他费用。学籍管理费属自立名目乱收费行为,如情况属实,区******将责令该幼儿园进行清退。 随后,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了南岸区教委相关责任人,她表示幼儿园属学前教育,没有学籍一说,更没有学籍管理费这项收费。 幼儿园负责人也回复,学校从未收取过这项费用。“7月3日统一放假,但是很多家长6月30号后就没有送小孩到幼儿园了。”从7月1号到3号为上课时间,学校按有关规定,提前收取3天共计60元的费用(即保教费+伙食费)。负责人表示,幼儿园明确告诉家长,这三天没有来上课的小朋友,会在下学期退还家长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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