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新华网重庆频道8月31日电 历时三年,《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于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有哪些亮点?近日,重庆市教委主任、市zf教育督导室主任周旭和国家督学、重庆市教委专职督学张荣做客新华网高端访谈,对此进行了解读。 
8月29日,重庆市教委主任、市zf教育督导室主任周旭和国家督学、重庆市教委专职督学张荣做客新华网 亮点一:依法设立督导机构 教育督导机构权威性增强 周旭介绍,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市、区县两级,都要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督导室(二者统称为zf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同时审议教育督导工作当中一些重大的事项,协调教育督导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这个机构就过去而言,层级上有所提高,而且也强调了zf教育督导的作用。” 亮点二:《条例》内容更细化、更丰富 周旭介绍,与2012年******出台的《教育督导条例》相比,《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进行了一些丰富和细化,如《条例》的第八条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zf的ld下依法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对本级人民zf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zf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实施监督;对本级人民zf及其有关部门的教育政策进行跟踪系分,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些都有效地解决了在同级监督上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实现了在监督上的全覆盖,这也是对上位法的一个细化和补充。” 亮点三:对督学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周旭说,《条例》的另一大特点是对督学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条例》对怎样进行督学的管理、督学有什么权利,怎么发挥督学的作用等问题都作了很详尽的规定。”周旭说,如《条例》第九条明确了督学的身份、人数和任期,特别是明确规定为区县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三名以上专职督学。此外,考虑到在工作区域中,可能有过去督学工作过的单位,在督学过程当中就不好拉开情面,又或者有自己的亲戚,《条例》对需要回避的这些情况也做了明确。 亮点四:对督导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强化了督导的操作性 周旭介绍,此次实施的《条例》依法对督导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强化了教育督导的操作性。例如,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可以根据督导结果约谈被督导单位,督促改进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考核、奖励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时,应当征求教育督导机构的意见。“这些都是从法律层面上作了界定,不管是督导机构也好,督学也好,都能发挥很好的作用。” 亮点五:强化了对督导结果的运用 “过去督导工作也有实际的效果,教育部门、学校也对督导结果很重视,有的结果也在发挥作用。但这次对督导结果的运用又进行了强化,就是很明确了。”周旭说,此次立法的另一个亮点就是督导结果的运用。如在条例的第四章专章中就明确了几个方面的要求,比如督导机构年度或者是一些专项的督导,还有包括对质量监测的评估,这样的一些报告要通过zf公众网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