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对于个人财产进行了相关约定的话,这种在法律中是不是受保护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杨浦离婚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前是否可以对个人财产作出约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凡涉及调整一般民事行为的条款,一般都贯彻了公民意思自治、契约订立自由的原则。在《民法典》中也是一样,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前就约定双方在婚后的财产分配。 相关法律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结婚之前是可以作出相应的财产约定的,在约定财产的时候一般来说需要双方共同进行协商,对于一个人财产,应当到公证处前去公证,以免之后发生一些纠纷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