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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知识] 民法典中胁迫婚姻是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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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 17: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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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胁迫的婚姻是指在他人的威胁下而结婚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在胁迫的行不消失后,可以在一年的时间内申请撤销婚姻,婚姻撤销后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民法典中胁迫婚姻是不是无效?广州离婚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胁迫婚姻是否无效
  胁迫的婚姻不一定无效,胁迫的婚姻如果没有申请撤销的,婚姻就有效。如果申请撤销后,婚姻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 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哪些情形是胁迫结婚
  胁迫,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此胁迫结婚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二)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同时要注意,胁迫结婚必须是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的意愿,也就是在不自愿的情形下结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胁迫的婚姻不一定无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 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婚后当事人不申请撤销的,婚姻就有效,申请撤销后,婚姻才无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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