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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婚外情生子后“送子”未成功 标价贩卖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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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4 1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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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瑞奶奶家30年前的旧房子

  目前,瑞瑞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京华时报记者韩林君摄

  今年8月11日,四川乐山市夹江县的李先生和桃子(化名)因出卖自己的儿子,被夹江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和有期徒刑1年,并各处罚 金一千元。一年前,二人打算以12万的价格将4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卖给他人,经志愿者举报,两人被jf抓获。目前,男童由其祖父母照顾。李先生以儿子需要照 顾为由上诉,希望孩子的母亲桃子得到缓刑。

  男女婚外情生子后两次“送子”未成功

  2011年,34岁的李先生 离婚后,带着8岁的儿子生活,逐渐与23岁的桃子产生了感情并同居。当时,桃子是一位年轻的母亲,有一个女儿在老家雅安。她和丈夫的关系不好,但是并未离 婚。两人此前在同一家工厂上班并相识,但都否认因两人的关系导致李先生婚姻的破裂。桃子说,两人在一起之后并没有生小孩的打算。2013年4月,桃子到医 院检查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三个月。由于桃子本身属于贫血体质,医生不建议桃子做流产。

  两人也犹豫着是否将这个孩子生下,桃子给在雅 安的母亲打了电话。母亲称,绵阳的许先生夫妇因无法生育打算抱养一个孩子,建议桃子把孩子生下来交给这对夫妇抚养。再次回想起整个事件时,桃子深有悔意。 由于父母离婚,她在15岁之前一度与母亲断绝了关系,母女关系疏远。当时,她已经和李先生打算尽快办理好婚姻手续,将孩子好好抚养,但是仍然接受了母亲的 建议,与许先生取得了联系。双方商量好,孩子出生后由许先生家抚养,许先生向李先生支付12000元的营养费。2014年1月,桃子顺产下男婴瑞瑞(化 名)一个多月后,却被告知许家打算做“********”,不再抱养这个孩子。

  未等到李先生有反悔之意,许先生又将另一位想抱养小孩的朋友 林总(化名)介绍给了他。这一次,一直由许先生从中搭桥,李先生始终未和林总直接对话,他甚至都不知道林总的名字。在沟通的过程中,许先生一直追问李先生 打算要多少钱,称林总对李先生不要钱的行为似乎总不放心,还是希望李先生开个价。被问得不耐烦,李先生在电话里对许先生说:“我要10万他就能给我10万 啊?”许先生把10万作为价格报给了林总,对方认为价格太高放弃了收养。

  李先生反复强调,自己在前两次送孩子的过程中,从未主动提 过价钱问题。因为他认为,把孩子送给别人抱养不犯法,如果涉及金钱交易就是卖孩子,是犯法的。12000元的营养费也是许先生自己提出的。这次交易虽然未 成,但是打破了李先生送孩子不要钱的心理底线。他说,自己经济情况一直不好,每个月打零工最多赚到两三千元,还不时需要在农村务农父母的接济。自己的大儿 子眼看就要上初中,正是需要花钱的时候。如果把孩子送出去能够获得一笔钱,对于自己家庭确实有好处。而对于这个新生儿来说,能够有一个更富有的家庭来抚养 也是好事。但他否认之前有媒体报道的卖掉孩子是为了在农村盖房子。“这样的房子我住了也不会心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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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4 13: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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