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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信息] 4月8日起重庆交通违法处理添新规 增人像采集确保人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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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 1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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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分消违章,借朋友驾照代记分,这样的事今后行不通了。今(1)日,记者从重庆市****局交巡警总队了解到,4月8日起,重庆将启动新的交通违法处理流程。凡电子监控拍下的交通违法,需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经人才采集核对后方可处理。
  处理交通违法先照“大头贴”
  据市****局交巡警总队介绍,今后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时,增加了信息采集、信息审核环节,即当事人每处理一辆机动车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需先接受信息采集,经审核通过后,才能接受处罚。
  新出台的违法处理流程和以前的处理流程有什么区别呢?“以前查违章,只要驾驶证和行驶证就可以处理了,现在是要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还需要拍一张本人的头像进行信息核对。”市交巡警总队法制支队支队长李涵告诉记者,新的处理方法可以预防违法人员因驾驶证上面的照片不清楚,冒用他人驾驶证进行违法处理,所有采集的信息经审核合格后,才能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
  必须本人持身份证现场处理
  市交巡警总队提醒,今后,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时,必须违法者本人持机动车行驶证及本人驾驶证原件,还需出示本人**************。
  对军人、外籍人士等不持有**********的人员,交巡警表示,可以携带本人持有的******、士兵证、军官离退休证、境外人员身份证明等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对于行驶证被依法采取扣留强制措施的,可以出示****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强制措施凭证遗失的,可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申请重新打印强制措施凭证)。
  若因营运车正在线路运营中,行驶证需随车使用,以及重庆籍车辆在外地检验时,需在重庆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等相关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行驶证的,可统一归口到各****交通管理部门专门窗口处理。处理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三种情况交巡警将不予处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三种情况交巡警将不予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的情形。
  一是因当事人提供的**********损坏,无法通过前端设备扫描读取身份信息的,当事人应换领**********后办理。
  二是驾驶证处于扣留、满分、暂扣、吊销、注销等状态的,当事人应到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并领取驾驶证后,再处理其他电子监控交通违法。
  三是对**********、驾驶证、行驶证遗失的人员,应到相关部门补****件后才能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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