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往来港澳通行证改版工作需要及系统升级等因素,9月1日至8日暂时对往来港澳通行证申办时限作出调整。
一、2014年9月1日至8日,内地居民赴香港个人旅游首次申请及换、补发证件的,签发时限为10个工作日;持证申请再次签注的,签发时限为5个工作日。非渝户籍人员按照现行****时限执行。
二、上述期间,由于系统升级全市暂停赴港澳再次签注自助申请业务,一律到受理窗口申请。
三、申请加急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且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请及时向****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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