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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治理将实行联动机制2015-09-25 00:00:0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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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市将建立扬尘污染信息共享联动机制,环保、城建、交通****等部门将各司其职,避免不同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罚。明天上午市四届人大cw会第二十次会议将审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据了解,中国环科院和重庆市环科院对主城区大气污染物PM2.5来源解析结果显示,扬尘污染源点多、面广,涉及的监管部门多,监管难度大。对此,在立法调研中,关于扬尘监管职权设置,出现了三种声音: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应由城建、市容环卫、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监管。但是,我市有城建、交通、市政等13个部门和单位涉及施工扬尘管理,如按此监管,可能出现互相推诿、群众投诉无门的情况。
市zf相关规章规定,由市政部门集中处罚扬尘违法行为,其他部门移送相关案件。但因部门职能、取证程序等因素,目前,市政部门只能对其监管的建筑渣土消纳场、密闭运输渣车进行监管和处罚,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未形成,监管效果差。
根据市zf相关规章,市政部门有统一处罚权,但无综合监管职责,而环保部门有综合监管职责,却无统一处罚权。如此,立法上面临“一事多罚”的问题。
综合上述情况,《草案》规定,市环保部门会同市级城建、交通、****、国土房管、市政等部门制定和完善扬尘控制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完善扬尘污染信息共享机制。各区县相关部门根据本级zf确定的职责实施监管。同时,按行业管理划分各部门的监管范围,如水利部门就负责水利工程的扬尘控制。相关部门可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环保部门实施处罚时,应抄告该建设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这样,就可避免同一违法行为被不同行政机关重复处罚。
本文来源:重庆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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