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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正在进行,不少考生提出了类似的疑问:为何我的户口在某某村,却不能认定为农村考生,享受不了农村考生的一系列高考照顾政策呢?昨天,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专门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复。 以统计局区域划分为准 市教育考试院表示,由于重庆市已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统一城乡户籍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别。这样一来,重庆就不再区分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招生政策规定,“农村应往届”和“城镇应往届”不是按户口簿上户别栏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来区分,而是按本人户籍地对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来界定,属“乡村“的即为“农村”。 容易混淆的两种情况 目前,高考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考生容易混淆“农村”和“城镇”类别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居住农村仍属“城镇”,比如考生甲一直居住在万州区的某个村,户口也在这里,按照过去的城乡区别,持有的就是农村户口。但是户籍制度改革之后,按国家统计局的城乡划分,该村所在镇已被划为城镇,那么,该考生类别应为城镇,就不能再享受高考对农村考生的优惠政策。 第二种是居住城镇仍属“农村”。考生乙一直居住在奉节县城郊区的某个镇,户口也在这里,按照过去的城乡区别,持有的就是城镇户口。虽说带个“镇”字,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城乡划分,该镇属于“乡村”,那么,该考生属“农村”考生,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如果考生接到区县招考机构或学校发来的考生类别与实际不符并要求更正的通知,考生应先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查询到自己的准确类别信息,再到派出所进行查证并按准确信息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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