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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住房不必提供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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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1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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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日前,国家民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加强民政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今后买房人无须提供婚姻证明。

  “事实上,从去年10月开始,我市已经取消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部门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进行。“我市正在进行前期技术准备,今后民政、税务、****、法院等部门数据共享,不再需要当事人往返奔波。”

  首席记者 周小平 见习记者 牟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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