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图库!!
查看: 66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税率明确了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6-7-20 1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商务网,重庆电子商务第一网!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作为一个合格的纳税人,个人房屋出租后及时上报纳税义不容辞。但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税率是多少呢?昨日,重庆地税12366热线相关负责人对此作出了解释: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应纳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也就是说,如果个人房屋出租后含税租金为10000元/月,那么每个月的应纳税款约为142.86元。
  那么,房子租出去以后应该去哪里开****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的公告》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办税。所以,纳税人缴纳个人出租和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及代开相应的增值税****,都要到地税局办理。
  申请代************时需要带哪些资料?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取得私房出租收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委托代征点申请代************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代************申请表》;不动产产权证明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能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出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房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出租房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承租方为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纳税人可通过两种方式查自身涉税信息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适用于社会公众查询依法公开涉税信息以及纳税人查询自身的各类涉税信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据悉,该办法适用于社会公众对公开涉税信息的查询、纳税人对自身涉税信息的查询。
  社会公众查询公开涉税信息为自助方式,可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税收政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纳税人查询自身涉税信息为自助或书面申请方式,自助方式可通过网站、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书面申请需提交资料。对查询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可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实,税务机关会将核实结果告知纳税人,若涉税信息存在错误,将及时更正。
  书面申请查询提交的资料
  (一)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
  (二)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书面申请查询提交的资料
  (一)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
  (二)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由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核实提交的资料
  (一)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核实申请表;
  (二)原涉税信息查询结果;
  (三)相关证明材料。

发布商机信息及企业宣传推广--请移步注册重庆商务网!!
快捷入口:给经典重庆客服留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经典  

本版积分规则

  • 欢迎关注重庆发展,多发帖多回帖才能持续保持帐号活力哟!请不要发表任何政 治,领 导,官 员,人 事及其它违法违规类言论,以免帐号被封禁。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经典重庆旗下网站 | 24小时客服:13424176859 308675020

爱重庆,爱上经典重庆! 爱重庆,就上经典重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