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图库!!
查看: 107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重庆:参加职业培训 三类人群可全额补贴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6-7-25 1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商务网,重庆电子商务第一网!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本报讯 (记者 罗薛梅)我市三类人群参加职业培训,培训后取得相应**********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可按照培训成本全额给予补贴。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重点群体职业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就业。
  重点群体包括重庆市户籍劳动年龄内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中劳动者;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就业困难人员;劳动年龄内的残疾人这三类人群。
  他们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时,其培训的职业(工种)在当期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内的,培训后取得相应**********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在计算补贴时,不分紧缺程度和是否就业,均按照培训成本全额给予补贴。
  如果自己培训的工种不在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内,但属于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特色职业(工种),可制定标准化的培训教学计划,教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天,报经区县(自治县)人民zf批准后,送市人力社保部门、市财政部门备案,即可开展培训。每个区县原则上不超过3个特色职业(工种)。培训补贴参照就业适应性培训补贴标准,按照100元/人·天标准给予补贴。
  培训补贴按照“先垫后补”原则,可由举办培训的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培训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培训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据介绍,重点群体职业培训专项工作实施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以申报补贴时间为准。

发布商机信息及企业宣传推广--请移步注册重庆商务网!!
快捷入口:给经典重庆客服留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经典  

本版积分规则

  • 欢迎关注重庆发展,多发帖多回帖才能持续保持帐号活力哟!请不要发表任何政 治,领 导,官 员,人 事及其它违法违规类言论,以免帐号被封禁。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经典重庆旗下网站 | 24小时客服:13424176859 308675020

爱重庆,爱上经典重庆! 爱重庆,就上经典重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