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州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从县zf办公室获悉,忠县将采取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通过zf主导、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两年内全面消除忠县1万余户农村危房。其中,建卡贫困户危房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造。
统计数据表明,全县现存危房共10133户。其中,有人居住的危房3588户,包括建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户2514户,居住在农村危房的城镇“三无”人员237户,一般贫困户危房837户;无人居住的危房有6545户,其中包括农转城闲置危房5866户、建新未拆旧危房256户、长期外出务工及举家迁往城镇居住后闲置危房423户。
忠县将充分发挥农户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的主体作用,针对农村不能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和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房屋,采取农户自建、zf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危房户“自主、自愿”改造危房。针对不同的对象,忠县制定了分类改造农村危房的办法。
“四类重点对象”户中,符合申报住建部、市城乡建委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的,按C级7500元/户、D级2.1万元/户标准补助;适用申请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按8000元-10000元/人标准进行补助;部分特别困难户的资金缺口由扶贫责任单位统筹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可整合残联对残疾人户危房的补助资金实施改造。其中,建卡贫困户的危房是扶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2017年必须完成改造任务。
除了“四类重点对象”户,还有两种情况:对于居住在农村的城镇“三无”人员的危房改造,由县财政按2.1万元/户标准预算解决,也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建设农村五保家园、幸福大院等方式解决其居住问题;对于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采取农户自愿申报,按危房改造审批程序,由县城乡建委牵头负责现场核实,严格把关,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对象户,以农户自筹为主,参照“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由县财政予以补助。
在农村,一些无人居住的危房,既造成资源浪费,又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有人居住的危房改造好了,无人居住的危房怎么办?忠县决定对其实施分类处置:
对于农转城后未拆除的危房,各乡镇zf(街道办事处)积极争取政策,尽早将这些危房实施复垦,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建新未拆的危旧房,由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各乡镇zf(街道办事处)负责按“一户一宅”原则,督促农户自行拆除原危旧房复垦。条件成熟时,也可按扣减新建房屋面积的方式,申报宅基地复垦。
对于长期外出务工和举家迁往城镇居住的闲置危房,由各乡镇zf(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各农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有意愿改造的尽快实施改造;对无意愿改造的,由各农户尽快拆除危房复垦;短期内确实无建房意愿或不能拆除复垦的农房,要设立危房警示牌(或警戒线),保障行人安全。(记者 毛世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