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天津有5所高校上榜。分别是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和天津中医药大学。
那么,天津将如何支持推进“双一流”建设呢?现在,方案来了!
近日,市zf印发《天津市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从经费投入、科研经费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进入世界知名大学行列;9所左右市属本科高校和2所共建高校建成高水平特色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成为独具特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应用技术大学;12所高职院校达到国内一流、世界先进水平。医科大学肿瘤医学学科群、工业大学现代纺织学科群、中医药大学中药学科群建成国家层面一流学科(群);部属、市属和共建高校的30个左右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建设50个左右与本市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有效对接、服务能力强的特色学科(群);建成30个对接服务本市重点产业群的高职院校优质专业(群)。到2030年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等一批高校成为国内一流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成为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若干所高职院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建成以用立业,具有天津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若干学科达到国内一流学科领先水平,力争更多学科进入或接近世界一流学科行列。高校成为我市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和培养、聚集拔尖创新人才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地。到本世纪中叶更多高校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高校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国家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
主要任务
与教育部共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与教育部、河北省人民zf共建河北工业大学,与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建中国民航大学,与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建天津医科大学。
完善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协同培养运行机制,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深化中高职五年系统化培养和高职本科联合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打通“中高本硕”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
加强思想****理论课,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强人文社科基地和高校智库建设,完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
支持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访学进修。实施高职院校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打造国际化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大学创新园区。
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开展合作办学,支持市属高校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资助本科生和研究生赴海外学习实习。
筹备建设好天津音乐学院茱莉亚研究院和天津茱莉亚学院。在境外建设10个左右职业教育“鲁班工坊”。
支持措施
1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力度
用好共建高校专项资金,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支持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共建高水平特色大学。对进入国家层面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的,按国家有关要求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持续实施高校综合投资规划,支持市属本科高校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和国内一流学科及特色学科(群)。支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支持高职院校建设世界先进水平职业院校和优质专业(群)。多渠道筹措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资金。鼓励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积极参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2改革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按照国家和本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深化高校科研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高校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将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多数科目的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劳务费开支预算根据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合理编制,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科研辅助等非项目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均可开支劳务费;
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间接费用,科学合理地核定间接成本和项目承担单位在职人员的绩效支出,绩效支出应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
高校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专账管理,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承接横向委托项目的有关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3深化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依据办学类型、学科特点、在校生数等,确定符合高校事业改革发展的人员控制数额。高校按规定自主拟定教学、科研、教辅机构及岗位设置方案,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安排、确定用人计划,自主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在现有财政性人员经费保障额度不变的基础上,由高校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确定具体分配方式,自主发放绩效工资。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主实行以岗位任务为导向的协议薪酬制、年薪制。提高市属高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由高校自主聘任和使用。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完善二级院系行政管理岗位聘任制度。完善以岗位绩效综合评价为重点的人才考核与评价机制。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采取兼职兼薪的方式在岗创新创业。
4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完善高校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赋予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和处置自主权,加大对高校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力度。扩大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主权,高校可以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成果交易、作价入股的价格。
高校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发明人、共同发明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得低于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的50%。
探索建立专业化技术经纪人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才支撑服务体系。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项目,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创造等,作为高校评价、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5深化高校评价机制改革
建立高校多元化分类评估体系,制定不同类型高校的办学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评价办法,探索以办学绩效为导向、适应高校分类发展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
建立绩效评价与动态调整机制,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行实时监测和绩效考核评估。推进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引导高校建立内部本科专业自我评估制度。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高校科研分类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横向科研、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成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完善高校基础科学评价机制,建立容错机制,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