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重庆
标题:
给校园霸凌者一点颜色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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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ncin
时间:
2024-11-26 08:27
标题:
给校园霸凌者一点颜色有何不妥?
11月23日晚,一名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帖称,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派出所两名执法人员殴打固原原州区张易镇红庄小学12岁学生,被打者是她的孩子。
该事件的视频,经网上传播发酵,引起广泛议论。固原市****局立即进行了处理,对外发布通报。大意是:11月22日,张易镇派出所接警,称有学生被殴打,副所长王某带领人员出警处理。现场发现两名三年级学生被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期间马某某离开现场,王某与辅警戴某找回时踢打了马某某。事后,马某某经检查有轻微软组织挫伤。11月23日,王某被停职配合调查并向家属道歉,24日被撤销行政职务。
这件事,可能令****机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网络舆论竟然一边倒,网友们纷纷力挺派出所警官的做法,有相当多的网友呼吁,应该撤销对该副所长的处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多样化的特点,不少涉罪未成年人因未达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免于刑事处罚,从而对被害人和社会造成严重伤害,引发公众强烈不安。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一般情况下,不满十二周岁的人犯罪,情节未构成严重后果,不负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所以,14周岁以下的校园霸凌孩子是可怕的,如果不给点“颜色”矫正,则可能无法无天。
现在固原市原州区涉事民警被撤职处理,那么这是否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帮助弱者声张正义,反而给校园霸凌者助长的“底气”和“威风”。通过互联网这样的传播,一些校园霸凌者是不更加“猖狂”,或者滋生更多的。广大基层民警看到这案,是不以后遇到类似问题,都不敢直面进行教训,“明哲保身”绕着走?
老实讲,现在的一些孩子,学校不敢管,不敢批评,甚至不敢碰一个“手指头”,在学校惹是生非。有个别孩子,家长也管不了或者放任自流,这样的问题孩子怎么办?难道就让他们祸害学校环境,将来再给社会添乱添堵?
作者:
arfrio
时间:
2024-11-26 09:17
说一千道一万,板子最后都该打到ZF屁股上。校园霸凌,是ZF不作为种种恶果中最不显眼因而最容易被忽略的那一个。
首先,增强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即家长)普法教育,家长不能只负责生,还要负责养,家长须从源头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约束的责任。
其次,加强校园安保立法,学校可设立秩序维护团队,负责校园内秩序管理,为师生提供人身安全保护。
最后,尽快恢复少管所等惩戒、改造措施。
作者:
tottids2011
时间:
2024-11-26 09:24
现在的6年级学生,大部分160以上,接近成人,懂的又多,少数真的是坏到骨子里,不得不严惩。。。。
当然,坏到骨子里的是社会
作者:
浴火重生
时间:
2024-11-26 09:45
早点对他犯的错进行惩戒对他本人和社会都有极大好处!
作者:
林间飞雨
时间:
2024-11-26 10:11
浴火重生 发表于 2024-11-26 09:45
早点对他犯的错进行惩戒对他本人和社会都有极大好处!
是的,家长不负管理教育责任,就让jc蜀黍来管,完全支持!
作者:
三江明珠
时间:
2024-11-26 14:05
我们初中时候被体育老师踢,打是常事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三江明珠
时间:
2024-11-26 14:06
对不听话的恶人,适当的武力教育有好处的。
作者:
三江明珠
时间:
2024-11-26 14:09
等以后妈被儿子打了,他就会后悔的,前不久的一个娃儿脚一脚的踢他妈,他妈声都不敢发。
作者:
ZGCQEXB
时间:
2024-11-26 14:32
不修改某律 一切空谈 在比较恶劣情节严重的罪 应该和成年人一样判 才有约束力
作者:
重庆美
时间:
2024-11-26 14:35
恶人通过发视频先告状,
作者:
大名小明
时间:
2024-11-26 14:41
我们小时候谁不听话经常遭老师打,没有哪个家长会去找老师,还说打得好。
作者:
wtao
时间:
2024-11-26 23:07
可以看出校园霸凌者的父母一般也不是好人
作者:
锤子
时间:
2024-11-26 23:48
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演化为彻头彻尾的《未成年罪犯保护法》,而不是《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法》。
作者:
锤子
时间:
2024-11-26 23:51
以前还有少管所、工读学校等收拾这些未成年人渣,现在已经彻底放飞这些坏种了。
作者:
梦寻千古香
时间:
2024-11-27 08:52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少部分恶魔
作者:
cincin
时间:
2024-12-7 11:27
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演化为彻头彻尾的《未成年罪犯保护法》,而不是《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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