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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9-4-23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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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成都“三铃大金”公司涉嫌侵犯重庆爱思帝公司“三铃大金”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一案(详见本报3月24日《成都“鑫三铃大金”惹“毛”重庆“三铃大金”》报道)昨日落下法槌,市一中法院判决成都“三铃大金”公司赔偿重庆爱思帝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重庆爱思帝公司是一家中日合资企业,1995年成立后专门生产汽车离合器,产品注册商标为“三铃大金”。被告成都三铃大金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不仅用“三铃大金”作为企业名称,还将生产产品的商标取名为“鑫三铃大金”。成都“三铃大金”公司的法人代表龚红伟曾在重庆爱思帝公司打工10年。
2008年初,两种产品在市场碰面,引起纷争。重庆爱思帝公司以涉嫌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起诉成都“三铃大金”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此前,重庆市工商局经开园分局在市场上查封了成都“三铃大金”公司的产品。
目前,“山寨”现象和傍名牌现象在知识产权领域盛行,本案两种现象均有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工商部门虽作了查封,但无法作出认定和处理,本案进入司法环节后,引起各方关注,开庭当天,重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相关部门人士均到庭旁听。
法院最终认定成都“鑫三铃大金”构成侵权,是因为“鑫三铃大金”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三铃大金”形音义均构成相似,且在同一类产品上使用。
同时,法院还认定成都“三铃大金”企业名称的使用构成对重庆爱帝思公司注册商标的侵权。因为成都“三铃大金”公司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公司名称时,故意将“三铃大金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这些字眼做突出处理,让人误以为是重庆爱思帝公司生产的产品。
除判决赔偿损失外,法院还责令成都“三铃大金”公司停止使用“鑫三铃·大金”商标,并停止以涉案方式使用“成都三铃大金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行为。
http://chongqing.zaobao.com/2009/04/cqnews090423p.htm
[ 本帖最后由 JamesBond 于 2009-4-23 12:2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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