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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 长寿提高标准 困难群众就医最高可享万元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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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17:37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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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8-25 10:23:11 新闻来源:重庆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张珺)8月初,长寿区出台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新政,困难群众就医可享临时医疗救助,由原来的全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调整为1万元。
  今年70岁的长寿区云台镇八字村六组的周绍儒去年12月被查出患有食道癌,在该区人民医院和重医附一院进行手术住院治疗,先后花去了医药费11万余元。为了给自己治病,周绍儒拿出了自己1万多元的积蓄,两个女儿各自拿出了两万,儿子拿出了3万,全家东拼西凑为他筹钱治病。周绍儒出院后,他通过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2.1万元,通过商业保险报销了1500元,但家里仍然欠着别人的钱。云台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获悉这一情况,及时为他办理了临时医疗困难救助,向他发放了6750元的救助金。他用这笔钱,及时偿还了债务。
  长寿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区不断完善现有的临时救助政策,困难群众治病产生的花费在通过新农合和商业保险报销后,如果自付部分在2000元—2万元的,可按20%比例进行救助;超过2万元按照10%比例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总额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另外,家庭贫困、被高校正式录取的大学生,获得的临时救助金额由1000元增加到2000元。该政策实施以来,已有1875名困难群众获得临时救助金,总计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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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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