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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6月5日17时20分讯(记者 刘艳、通讯员 刘宇琪) 本是去给客户送新车,却在半路上违法载客“赚外快”。今日,记者从重庆高速执法一支队六大队获悉,新车送车员刘某为200元小利,被重罚5500元。 送车途中“赚外快” 涉嫌非法营运被逮现行
市高速执法六大队介绍,近期以来,执法部门发现部分驾驶员与綦江本地“车托”串通,行经兰海高速綦江路段时,违法停车搭载由“车托”带上高速公路的“顺风客”,谋取利益。这些兼职“黑车”行为,不仅有严重的安全隐患,还影响辖区正常运输秩序。
为打击这种违法行为,六大队有针对性地开展蹲守打击行动。6月3日上午11点15分左右,执法队员在兰海高速母家湾立交附近蹲守时,发现4名携带行李的旅客迅速翻越护栏进入高速公路,并坐上一辆停靠在路边等待的红色轿车。见此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将相关情况向拦截组进行汇报。
30分钟后,执法人员在G75崇溪河收费站将这辆挂着临牌的轿车拦下。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车驾驶员刘某坚称车上4名乘客都是自己朋友,但却说不出他们的姓名、住址。
最后,抵赖不过的刘某承认了自己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
收200元车费被罚5500 他连喊“划不来”
原来,刘某是重庆某汽车销售公司的新车送车员,这次本是外出“公干”——将一台客户购买的新车送到贵阳交货。没想到刚出发不久,就有“熟人”打电话给他,问他愿不愿意以50元每人的价格带几个人到贵阳。
“反正车空着也是空着,不如顺路挣点‘外快’。”刘某便同意了对方的要求。没想到赚的钱还没到手,就被高速公路执法部门逮个正着。
执法队员对刘某非法营运和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500元的处罚决定。刘某后悔不已,连称为了200元小利,不仅被执法部门重罚,还耽误了送货时间要被公司处理,实在是划不来。
提醒:乘坐“黑车”危险多
执法人员表示,进入高速公路乘坐“黑车”可谓“走一路,险一路”。上车前在高速公路上等待,极易被过往车辆碰撞,发生险情。上车后,“黑车”车况不明、驾驶员水平参差不齐,一旦发生突发情况,乘客生命安全很难得到保障。
此外,这些车辆还可能存在没有购买保险或保险金额不足的问题。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往往索赔无门。到了下车时,这些“黑车”驾驶员也常常甩客在高速公路等危险地带,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群众,请不要进入高速路乘坐“黑车”,以免危害自身的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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