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图库!!
查看: 2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培训机构称竞争对手“不昨样” 法院认定属诋毁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14-4-9 12:40 | |阅读模式
重庆商务网,重庆电子商务第一网!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经营者在百度推广中称竞争对手“不昨样”,竞争对手发现后起诉到法院索赔(重庆晚报曾报道)。近日,市一中院对该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不昨样”虽与“不咋样”仅一笔之差,极易误导公众,构成商誉诋毁。

市一中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重庆欧文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与重庆欧文外国语学校在百度网络上发现,重庆早八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擅自在百度网络推广中以“重庆欧文英语”为关键词,发布“欧文英语不昨样,要选就选早八点”的推广标题,且该标题链接到早八点公司的网站,遂认为这一行为构成商誉诋毁,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早八点公司辩称,未使用“不咋样”等贬义字眼,不构成诋毁。

百度公司则辩称,已停止二原告所诉称的行为,不应承担责任。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早八点公司的行为挤占了二原告的市场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尽管推广标题中写的是“不昨样”,但日常用语中没有“不昨样”,只有“不咋样”的表述方式,“昨”与“咋”仅一笔之差,字形上极其近似,公众以一般注意力难以发现这一差别,极易理解为“不咋样”这一负面词语。因此,早八点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近日,市一中院一审判决重庆早八点公司十日内登报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法院认为:“昨”与“咋”仅一笔之差,字形上极其近似,公众以一般注意力难以发现这一差别,极易理解为“不咋样”这一负面词语
发布商机信息及企业宣传推广--请移步注册重庆商务网!!
快捷入口:给经典重庆客服留言

  • 欢迎关注重庆发展,多发帖多回帖才能持续保持帐号活力哟!请不要发表任何政 治,领 导,官 员,人 事及其它违法违规类言论,以免帐号被封禁。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经典重庆旗下网站 | 24小时客服:13424176859 308675020

爱重庆,爱上经典重庆! 爱重庆,就上经典重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