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楼
发表于 2014-5-24 11:26
|
|阅读模式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车辆在住宅小区停放不足30分钟,免缴停车费。昨日,市zf印发了《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这一《办法》的目的,是为加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公共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保护停车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办法》适用于我市所有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首次明确住宅区免费时段
《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在市物价局原有的相关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首次以市zf名义编制出台。
所谓“公共停车服务”,包含的范围是指以专门划设的供车辆停放的车辆集散场所,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轨道换乘站、占道停车点,以及酒店宾馆、写字楼、商场、餐馆、娱乐场所及其他配套停车服务场所均属公共停车服务场所。
此次出台的《办法》,首次明确了住宅区停放车辆,时间不足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但是连续计时超出30分钟则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停车服务费。
《办法》同时规定了其他免收停车服务费的情况:如执行紧急任务时的制式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抢修救灾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减免政策的车辆。
重要商圈将差别化收费
《办法》规定,主城区范围内的重要商圈,可实行差别化收费价格政策,“预计在今年6月份,主城区重要商圈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将出台。”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副处长黄晓蓉说。重要商圈的范围由当地zf确定并公布。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生效执行后,除了主城重要商圈外,停车收费标准仍然参照现行的标准执行,暂时没有新的停车收费价格调整政策出台。
市物价局强调,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点)收费区域显著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车主在遭遇乱收费,在保存好录音、录像和相关证据的同时,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
▲23日,在渝中区得意世界停车场,车辆通过收费窗口出入。
在渝中区民生路,一住宅区的露天停车场的收费标价牌上明确了价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