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图库!!
查看: 47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有望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14-9-24 08:46 | |阅读模式
重庆商务网,重庆电子商务第一网!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昨天,重庆市第四届人大cw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cw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的说明,以及市zf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的说明。同时,听取了市zf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市zf关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山坪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3项r事任免议案和1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此次会议为期3天。今日下午3点,cw会组成人员将对市zf关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山坪塘整治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新华网、华龙网将直播,并开通网络留言窗口。
  重庆商报讯 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昨日,《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二审,和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就条例适用范围、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分工及处理程序,用人单位建立职工档案等内容,特别是工资支付作了进一步规范。
  机关事业单位或纳入监察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介绍,二审稿修改内容涉及该项条例的适用范围、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分工及处理程序、用人单位建立职工档案等四个方面。
  其中,针对条例适用范围,二审稿增加了三款,将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个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拖欠工资可建设单位垫付
  为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二审稿对工资支付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余捷介绍,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先行垫付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组织将工程(业务)或者经营权以发包、分包、转包、挂靠等方式,交由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经营的,该组织或者个人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违法发包、分包、转包、准予挂靠的单位先予支付。
  此外,用工单位违法延长被派遣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受侵害劳务派遣人员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工不建档最高罚2万
  二审稿提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用工信息采集制度,完善劳动保障检查信息档案,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
  用人单位应当真实、准确地建立用工档案,内容包括职工名册、录用档案、工时档案、工资档案等内容。用工档案应当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至少保存两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用工档案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二审稿增加了立案程序的相关规定,就移送管辖、指定管辖规定了具体的办理时限。同时,投诉人进行身份和内容确认的时间也由5个工作日延长至10个工作日。
  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改 保障行政审批权下放
  今年来,我市提出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45项,以授权或委托形式下放63项。为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5项拟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涉及《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改。昨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提交市四届人大cw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集中绿化审批
  拟取消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旧城改造建设项目因条件限制难以保证绿化用地的,应当报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按规定缴纳集中绿化建设费。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介绍,考虑到通过收取集中绿化建设费并对其设置审批将给建设项目不按规定保证绿化用地留下操作空间,不利于城市的整体生态环境改善。因此,草案删去了第二十九条以及法律责任一章中关于不缴纳集中绿化建设费的罚则。
  他说,对于城市旧城改造等特殊项目确因条件限制难以保证绿化用地的,取消集中绿化审批后,将在修改条例时通过科学合理地设置绿化指标等制度设计来解决,既保障城市绿化又推动城市建设的问题。
  临时定点导游
  或不发证
  《重庆市旅游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旅行社申领临时定点导游证需由市旅AA制逛大街政主管部门核发。
  临时定点导游是为了满足在定点导游数量不能满足旅行者需求情况下产生的一类旅游从业人员。余捷介绍,随着近年来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取消临时定点导游证核发,便于旅行社更加方便地聘请导游,更好地服务于日益扩大的旅游市场。
  余捷说,国家旅游局也准备废止临时导游从业证明,因此,草案删去了“临时定点导游”的相关表述。
  风景名胜区
  临时建筑区县审批
  草案将《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内建设临时建(构)筑物应当报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批”修改为“风景名胜区内建设临时建(构)筑物应当报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批”。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应当报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单位批准。修改为“报区县(自治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出售、收购、利用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批机关,运输、邮寄和携带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市境的准运证核发机关,均修改为“区县(自治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发布商机信息及企业宣传推广--请移步注册重庆商务网!!
快捷入口:给经典重庆客服留言

  • 欢迎关注重庆发展,多发帖多回帖才能持续保持帐号活力哟!请不要发表任何政 治,领 导,官 员,人 事及其它违法违规类言论,以免帐号被封禁。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经典重庆旗下网站 | 24小时客服:13424176859 308675020

爱重庆,爱上经典重庆! 爱重庆,就上经典重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