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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回应"国家森林公园遭蚕食":审批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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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0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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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重庆11月4日电(韩璐唐枫)日前,一则《重庆国家森林公园遭房地产商蚕食》消息在网络引发热议。中新网记者4日就该房地产开发是否违规问题致电重庆石柱县林业及旅游部门。石柱县林业局回复称,该处房地产为合法商业用地,其林业审批手续齐全。
  “我们查证后发现,网上图片里的房地产开发地处黄水集镇,没有在国家森林公园内。”石柱县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欧阳洪称,该房地产项目在黄水镇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并已履行林业审批程序。“所以并不存在网上说的违规情况。”
  欧阳洪称,石柱县为加强黄水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和管理,成立了黄水国家森林公园保护管理处,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开发”的原则,切实加强黄水国家森林公园生态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石柱县旅游局局长马培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网络上流传的“森林公园遭蚕食”说法不实。
  “该房地产开发不属于森林开发范围。”马培华说,石柱国家森林公园由国家林业局批复的森林面积是4200公顷,包括大风堡和油草河等景区。
  “黄水镇旅游地产的开发都符合当地旅游度假区的规划,也符合黄水镇的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林地保护规划。”马培华说,当地的建设用地均通过重庆市林业局审批的,“如果是森林,他们是不会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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