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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0余岁的男子来到江北****分局寸滩派出所,向民警投案自首。该男子称自己于5天前实施了一起盗窃行为,希望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是什么让男子幡然悔悟?男子的到来,让当天在前台值班的民警感到并不简单。
当晚21时许,寸滩派出所值班室里走进了个40余岁的中年男子,男子胡子拉碴,看起来既憔悴又困顿。“我来自首”,男子一句话,让所有前台民警都警惕起来。“我在5天前,偷了寸滩保税港大楼一个办公室里的200元钱,你们抓我吧。”
听到男子描述,民警立刻对其进行安抚,并为其制作笔录。该名男子姓王,今年45岁,家住重庆市南岸区。5天前,王某由于身无分文,便想到江北区国际集装箱码头一物流公司找朋友小刘借钱,然而朋友小刘显然对他的借钱不是十分乐意,当面回绝了王某。感到筹钱无门,王某打算离去,然而就在他准备离开时,他发现朋友小刘和同事已经先一步走出办公室,偌大的办公室只剩下他一个人。眼前,办公室进门第二张办公桌的椅子上一个单肩黑色皮包让小王眼前一亮,想到自己已是身无分文,而包里面可能装有不少钱,王某打起了“歪主意”。趁小刘和他的同时都没注意的时候,王某悄悄拿着皮包偷偷离开。
出了国际集装箱码头院子,王某沿着路边径直去了何家梁公交站。在路上,他简单翻看到该单肩包内有一个黑色钱包,钱包内有2张百元纸币和若干张卡片。于是,王某拿2张百元纸币后就将该单肩包及包内的物品摔倒了路边花丛中了,就地搭乘公交车前往五里店方向。
随后,民警按照王某提供的情况,联系到在江北区寸滩保税港附近的失主。经现场询问,该失主称确实在5天前的下午17时许,自己放置在办公室的男士挎包被盗,包内所装物品与王某的口述相一致。
原来, 犯罪嫌疑人王某2014年年底前刚刚从监狱释放。由于服刑改造期间,父母先后过世,家无余财的他,原来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也被原单位收回。再加上无兄弟姐妹,举目无亲,又无一技之长,王某生活十分困难,一直在社会上流浪。
感到走投无路,王某便灵机一动,流浪在寸滩辖区的他来到寸滩派出所投案自首,打算向民警交代自己盗窃200元的事实,让民警将其送到拘留所,暂时有个栖身之所,不但可以暂时解决一日三餐,最多三五天便可以放出来了。
然而,王某的“歪主意”却打错了。随着民警的深入调查发现,王某盗窃失主的钱包系国际名牌COACH(蔻驰)的正品货,原价2000余元。按照刑诉法规定,王某的盗窃行为将不仅仅是行政拘留。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同时具备盗窃前科,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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