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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补贴2016-05-28 14:52 来源:忠州日报 扫描到手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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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州新闻网讯 (记者 钟鲍赦) 近日,市zf办公厅正式印发《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针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两份文件共推出了“二十条”具体举措。
“二十条”中,涉及4条高新技术企业独占性政策,包括: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认定次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额度予以返还,作为研发专项资金补助,每年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实际额度不超过6%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免缴科研与生产建设用房城市建设配套费;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数据库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后,一次性给予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资金20万元。
“二十条”提出,高新技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按照不超过审定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坏账本金损失的30%、单笔不超过150万元给予坏账损失补偿,其贷款实际利率应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150%。为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保险的公司,给予每笔贷款金额1%的担保费和保险费补助。此外,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科技型企业,奖励200万元,对挂牌新三板的奖励100万元,对股份制、非股份制科技型企业挂牌重庆OTC科技创新板的奖励25万元或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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