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图库!!
查看: 111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教育机构花钱群发短信骚扰家长 法院判决收缴广告推广费

[复制链接]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6-8-11 1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商务网,重庆电子商务第一网!

登陆享受更多浏览权限哟~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入驻经典 

x
    频繁收到广告短信轰炸,已成为不少手机族的烦恼。大家在厌烦的同时,往往会问到底是谁出卖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近日,市一中院审理一起涉及非法群发广告短信的合同纠纷案件,认定该合同系当事人家教机构和发短信公司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并收缴10500元非法所得。
    2014年3月,重庆一家教育投资管理公司与武汉一家科技公司重庆分公司签订《移动群发短信合同》,前者为能够直接向潜在客户群推送短信广告,先后两次向后者支付共计10500元。双方约定,由该科技公司提供重庆2014级初、高中毕业生家长的手机号码并********推送广告。后来该教育投资公司以对方提供的潜在客户占比过少且不准确为由,将该科技公司告到沙坪坝区法院,请求确认其违约并退还10500元费用。
    沙坪坝区法院审理认为,毕业生父母的电话号码属于隐私范围,未经本人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传播,现在却成为上述两家公司交易的对象,其本质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双方签订的合同以非法获取私人联系电话获取利益,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的目的,损害了第三方的利益,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获取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该教育投资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通过非法买卖第三方个人信息进行广告推销牟利,违反了网络信息保护规定,侵害他人隐私、损害第三人利益,属无效合同。驳回原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唐中明

发布商机信息及企业宣传推广--请移步注册重庆商务网!!
快捷入口:给经典重庆客服留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经典  

本版积分规则

  • 欢迎关注重庆发展,多发帖多回帖才能持续保持帐号活力哟!请不要发表任何政 治,领 导,官 员,人 事及其它违法违规类言论,以免帐号被封禁。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经典重庆旗下网站 | 24小时客服:13424176859 308675020

爱重庆,爱上经典重庆! 爱重庆,就上经典重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